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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巧家融媒
原标题:想暴利,3人非法运输烟叶被巧家公安破获
“偷偷运不会被发现”
“私下交易不会被查”
“就一点点没事”
当前正值烟草收获季节
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
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私自非法运输、贩卖烟叶
最终自食恶果
近日
巧家公安
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烟叶案件
抓获嫌疑人3人
查获烟草1600公斤
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9月14日
巧家公安白鹤骑警
在玉屏山麓小区附近路段巡逻时
意外发现一起
疑似非法烟草交易活动
骑警队员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
随即前去盘查
骑警队员将车辆后门打开
满车的烟叶映入眼帘
“请你出示一下相关许可证件”
骑警立即上前
要求现场人员出示烟草经营许可证
或烟草运输准运证时
驾驶员支支吾吾、眼神躲闪
称其只有车辆驾驶证
没有相关证件
随后
骑警队员将盘查情况
向指挥中心报告
并联系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目前
该案已移交巧家县烟草局
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非法经营烟草不仅涉嫌犯罪
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若发现此类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打击查处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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