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并与两轮车相撞
车主 溜之大吉....
交警蜀黍告诉你
“一走了之”属于肇事逃逸!
典型案例
2024年4月24日许,覃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梧州市第一中学对开路段时,其违法交通信号通行,与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魏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覃某驾车逃逸。
目前,覃某已被公安交警查获。经责任认定,覃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帮助。
肇事逃逸的后果
1
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驾驶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驾驶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
行政及刑事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4
自己承担赔偿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行掏腰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抢救伤员
切莫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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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张议文
文 字:杨 珊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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