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0)鲁1691执36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长普与被执行人山东天赞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山东天赞置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山东天赞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二十四路557号华翔大厦11楼1102室。
法定代表人:庄延国,该公司经理。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19)鲁1691民初1257号民事判决
未履行标的额:15万
悬赏金额:10000元
悬赏期限: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全部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543-3650131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1)鲁1691执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滨城区渤海印刷厂与被执行人魏衡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魏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魏衡,男,1983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二路渤海二十四路557号众创大厦205室。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20)鲁1691民初1214号民事判决
未履行标的额:74 470元及利息
悬赏比例:10%
悬赏期限: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全部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543-3650131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4)鲁1691执恢15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颜、王海燕、滨州市岩隆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尚永波、牛海霞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永波、牛海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尚永波,男,1980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大尚村639号。
被执行人:牛海霞,女,1979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牛庙村104号。
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22)鲁1691民初351号民事判决
未履行标的额:85579.35元及利息
悬赏金比例:5%
悬赏期限:执行完毕为止。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经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0543-3650131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的人员身份及其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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