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颍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因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被处以罚款10000元
2024年05月16日,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就临颍县颍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临颍县颍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家瑞
住所:产业集聚区河南上阀冶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院内1#车间东部1跨
品牌:中通
二、案由
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
三、主要事实
2024年5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叶县仙台镇查扣一批粘贴临颍县颍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面单的快递,属于你公司享受协议价格的客户郭苗森(电商企业),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揽收,扰乱了平顶山市快递市场秩序,同时给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生产带来隐患。此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9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委托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许可范围委托、受托经营快递业务。”的规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要求临颍县颍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在平顶山市范围内揽收快递
承办单位: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9月2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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