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
开诚布公以立信
题记:自身先不使人怀疑,人家才肯相信;人家相信得过,才肯舍死相助,终至万众一心。
现在社会上,实在找不出一个让多数人信得及的人或团体,他们——人或团体——在谈话时,都说得非常之好,非常动听;但是人却总不敢相信他,都以为他的背后还别有用意;这是现在中国社会上的一种普通现象。即以我们的乡村运动来说,别人在未了解以前,也同样地以为我们别有企图,而非真来作此工作。中国社会之不安,半由于斯。此种不相信之态度,实非好现象。不相信,一切事都难做通,事情唯有相信才可以做得通。如《大公报》几次抗日募捐,数目达到七十万元之巨,社会人士踊跃输将,而不稍有疑心;此其故,即以其信用已生根于社会,人人皆信得及,相信其不致有何差误,故敢坦然相托。中国今日民穷财困,达于极点,六七十万元在西洋社会原自不成问题,而在中国则着实不易;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人士之重义,及要求公道之心理是如何迫切。但现在情形,到处乌烟瘴气,黑幕重重,使社会找不出一个信得过的人或团体,以致满怀热诚,无由发泄,虽欲援助亦无从援助起。故目前社会要求有信用的人或团体,真是如饥如渴!古人云:“民无信不立”,旨哉言乎!此意思实甚重要。不相信的态度,实为一大乱源。因不相信,故各怀鬼胎,互为猜忌;事情原无恶意,但如此一来,便亦“好意当作恶冤家”了。
人与人之间是如此,社会与社会间亦恰无二致。如此下去,其危机不言可喻。现在的问题,是在如何才能使社会信得及。以我所见,这只有彻底的开诚布公,将一切暧暧昧昧遮遮掩掩的行为,根本铲除。好事情固可昭然于社会;即不好的事,也必须直言不讳,一切都公开。这样自然一面可以解除误会;一面也渐渐地可以使人对你信得及。的确,人心都是要求光明磊落的,凡是光明磊落说出做出的事情,即便不好,人也甘心。人最不乐意于藏头露尾,半吞半吐的把戏。此道理无论在家庭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一切人与人之间,皆是如此。如能看透此点,本此去公开做事,自然可以行得通。自身先不使人怀疑,人家才肯相信;人家相信得过,才肯舍死相助,终至万众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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