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简称IDS,通常翻译为信息揭露声明。根据美国专利法细则37 C.F.R 1.97款中的内容,这是对于申请专利一方(包括发明人,申请人/受让人,代理人等)在整个专利申请过程中获知与发明的可专利性相关的技术资料时,需要告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一项义务(Duty of Disclosure)。
哪些文件可以看作IDS对比文件?
1.申请文件中含有的相关引用
2.国内审查意见中含有的文件
3.检索结果中含有的文件
4.其他相关已知文件
IDS提交时机
未提交IDS的后果
若申请人明知道有对比文件存在,但是刻意的不主动提出,便会被认为是具有欺瞒USPTO的意图。
在美国专利诉讼过程中,他人可以使用合法手段查到专利权人是否遵守了IDS的揭露义务,一旦他人知道了某一专利申请案并没有合法提交所有的IDS文件,并且提供了欺瞒USPTO的证据,就有可能导致已授权的专利,其专利权丧失。
来源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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