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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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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9月30日上午,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威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已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以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础,针对不同的分类类型,规定了不同的资源化利用措施。

其中,《规定》针对部分厨余垃圾回收处置行为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在规定采用制沼、堆肥、生物养殖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厨余垃圾和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者收购,明确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三类“禁止”行为,即禁止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禁止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等等,并配套制定了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这有助于从源头上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坚持严字当头,对厨余垃圾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等行为,进行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刚性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用心用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王曙光说道。

闪电新闻记者 姜钰行 张钰颖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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