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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提升年 | 党旗引领检锋行:“治罪”与“治理”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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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社会治理的问题和短板,如何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检察机关面临的全新课题。新形势下,三元区检察院以党旗引领检锋行,立足检察职能,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新型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01

党建+端口前移

充分发挥刑事监督职能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及时掌握执法办案信息,动态实施监督。前移监督阵地,安排经验丰富的党员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逮捕条件方面证据,规范侦查活动,提升证据质量,实现捕前分流,降低轻微刑事案件提捕率。


今年上半年,在11项刑事检察竞争性指标中,有7项在全市基层院排名前三,其中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无罪判决率和撤回起诉率均排名第一

02

党建+模式创新

推动轻罪案件“小案快结”

安排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老党员组成专门办案团队,对事实清楚,证据类型化、易收集,定性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畅通绿色通道,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和审批手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


今年以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快审快结128件,平均办案时长7天

03

党建+动态审查

依法严控诉前羁押

将“提高办案质效”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在办案中充分重视轻微刑事案件的捕前审查,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细化审查标准、加强审查把关,依法适用强制措施。


及时开展捕后动态变更,对审查起诉阶段未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均依职权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根据案件的动态情况,对符合变更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或者建议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3人

04

党建+反向衔接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强化内部协作,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梳理监督线索,通过部门间信息流转、同步审查、线索移送,探索办案监督治理一体化运行办法。


做实反向衔接,强化监督力度。延伸监督触角,对已作不起诉处理但应受行政处罚的案件,用好“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方法,强化行政检察对非刑罚处罚的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反向衔接线索14件,再由行政检察部门以检察意见形式移送行政主管部门14件,均被采纳。

05

党建+源头治理

延伸社会治理效能

以党建护航检察办案,助推检察机关为社会供能。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视对办理的个案监督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


如在办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针对涉案人员出售的18本“空壳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仍处于存续状态,可能被再次利用为犯罪提供帮助,扰乱公司登记和市场经营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情况,通过向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为三元区整治“空壳乱象”,实现营商环境行政、司法保护的共管双赢贡献了检察力量。


下一步,三元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深化认识、突出创新,发挥“党旗引领检锋行”品牌作用,持续把党建引领贯穿刑事检察工作始终,不断继续探索落实治罪、治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三个结构比”,为刑事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文案:李寒

校对:郭炜铭

初审:曹梦媛

终审:罗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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