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贷款”政策助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再贷款,额度4000亿元,基准利率1.75%,商业银行加上各自成本适当上浮。贷款为1年期、1—3年期、5年期以上等,可展期2次。在工业领域,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推送备选项目清单,人行将审批通过的企业信息推送至企业自主填报的意向银行,由商业银行和企业进行对接。
一、政策时限
自2024年5月起,持续开展中。
二、支持对象
根据《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要求,支持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汽车、工程机械、重型机械、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制造工艺、工业机器人、工业母机、船舶、航空、石化通用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农机装备、医疗装备、电力装备、食品、纺织、轻工、医药、电子组装、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锂电池、仪器仪表、光伏、民爆等27个重点行业和工业软件领域、工业网络设备、绿色节能设备、安全应急装备4个重点领域的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
三、金融机构清单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共21家。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属于在建或年底前可开工的项目,具体可联系市工信局进行咨询。
2. 新开工项目应确保核准、备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条件落实。
3. 企业贷款需求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期限不低于1年,意向银行不超过3家。
4.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二)申报流程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填报完成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申报项目清单,由县(市、区)工信部门→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核。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通过后,会将备选项目清单通过专项再贷款平台首先推送至企业报送的意向银行;对在2个月内未签订贷款合同的项目,将推送至全部21家银行。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审批放款。
3. 自主和银行对接的设备更新贷款也可以申报“再贷款”,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给予1.5个点的贴息补助。
图文来源:石家庄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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