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
凤山派出所民警
根据工作安排
对市区某宾馆进行突击检查
成功抓获两名吸食“笑气”人员
据两人交代
他们以280元每瓶的价格
购买了4瓶“笑气”
现场查获的“笑气”瓶
根据这一线索
余姚公安立即成立专案组
由禁毒大队牵头,队所联动
全力开展案件攻坚
根据前期案件线索
专案组民警通过侦查发现了
在网上售卖“笑气”的毕某
作为中间商
从上家处拿货进行售卖
来赚取差价
专案组继续深挖
一个以张某、陈某为首的团伙
终于浮出水面
现场清点“笑气瓶”
9月13日,专案组民警
在河南、广东、浙江等地
进行统一抓捕行动
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
抓获张某、陈某等涉案人员25名
现场查获“笑气”82余升
据张某交待
之前因贩卖“笑气”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
张某回到老家后
联合陈某等人
贩卖“笑气”牟利
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
张某还专门找了朋友冒充正规外卖员
涉案金额达80万元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知识链接
“笑气”,一氧化二氮的别称(化学名N₂O),无色有甜味气体。
“笑气”对人体神经系统破坏很明显,长期吸食“笑气”会造成认知功能、记忆力损害,长期、大量吸食会导致脑缺氧及脑神经、运动神经损伤,严重的会出现软瘫、半瘫等症状。机体缺氧久了,智力会受到影响,对各个脏器功能也会有影响,严重的甚至导致窒息死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自觉抵制并做到
“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
如发现吸食“笑气”
贩卖“笑气”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浙江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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