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邹道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舒城县委批准,舒城县纪委监委对舒城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邹道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道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妄想“当官”与“发财”两不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组织对其立案审查调查期间,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收受礼品、购物卡等财物,接受他人宴请、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工程建设、后勤管理等事项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邹道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舒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邹道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磊涉嫌受贿、洗钱案提起公诉
日前,六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原主任刘磊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磊通过转账等方式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金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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