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社记者 王 蓉 □通 讯 员 唐清清 梁凉
在追求便捷与优惠的网购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可能会选择绕开官方购物平台,与卖家进行私下交易。然而,这种看似直接且可能更经济的交易方式,实则隐藏着诸多风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因付款后卖家不发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湖南男子小海(化名)看中了一款平板电脑,2023年3月22日,小海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的卖家谢某,表示要购买平板电脑。
“走平台太麻烦了,你直接转到我的银行卡。我银行卡都是实名的你怕什么。有事情我负责!”谢某保证道。
一开始,小海对于涉及金钱交易的警惕性比较强,于是要求谢某通过平台交易,并表示愿意多付手续费,希望本次交易获得第三方平台的保障。但在谢某的多次保证下,小海最终还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货款。
然而,2800元的货款早已打到谢某银行卡,但约定好的电脑却迟迟没有发货。小海多次催促,但谢某却玩起了“隐身”,毫不理会小海要求发货和发货不成要求退款的信息。为此,小海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退还货款2800元。
受理该案后,北陀法庭法官认为该起案件涉及金额不高,且小海的住所地与法庭相隔600多公里,为减轻诉累,在征得小海同意后,法官积极联系谢某争取调解。
起初,谢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法官通过其所在村委会与谢某父母取得联系,并通过谢某父母最终联系上谢某。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谢某最终同意归还货款,将2800元货款退回到小海的银行账号,小海在取得货款后也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绕开平台的私下交易虽看似便捷,但缺乏官方监管,可能会出现商品质量无保障、售后服务缺失以及交易双方权益难以维护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进行交易,特别是涉及较大金额的交易时,最好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为消费者网购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此外,一旦遭遇交易纠纷或骗局,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并整理好与交易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商品描述截图等,通过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投诉,以及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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