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旧房装修
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
购置第二阶段补贴
从10月1日开始
快来看看补贴实施细则
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即将开启第二阶段申领,第二阶段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第二阶段补贴的申领流程及申领要求与第一阶段相同,按照《衢州市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柯住建〔2024〕48号)文件继续执行。
一
补贴范围和标准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国有土地上住宅: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集体土地上住宅: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合法批文并建成)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油漆涂料、墙纸、墙布、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不含家用电器、灶具、智能马桶、床和沙发等),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屋的可各申请一套补贴)。
二
补贴申领流程
(一)装修备案。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下载“备案通知书”,线上申请不便的(含农房)可至房屋产权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线下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出具盖章同意的线下备案申请表(附件2)。
(二)补贴申领。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材料申领补贴: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备案通知书或住宅装修备案申请表(附件2)、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如有)、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商户(或装修公司)出具的材料及价格明细等,并按要求填写物品材料清单表(附件4)、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3)、产权人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审核拨付。补贴申请人需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人将资料交到属地村(社),由乡镇(街道)街道核查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资料开展审查,申请材料不符合、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无法辨别的,要及时将需补正的材料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有关信息及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本次申请或对应物品材料申请无效。申请材料通过审查后,由乡镇、街道核查工作小组对申领人房屋装修、厨卫改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原则上当日受理、当日初审,次日上午9:00将汇总材料交至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地址: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西会议室)。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审查后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复核,并对现场进行一定比例抽查。
三
附则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如有疑问,请联系柯城区住建局城建科,联系电话:0570-3395562或联系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咨询。
衢州市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流程
附件1:衢州市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流程表
附件2:住宅装修备案申请表
附件3:申领补贴承诺书
附件4: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物品材料清单(样表)
来源:柯城发布
编辑:姜波
一审:余怡婕
二审:周小明
三审:胡育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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