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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跑,车子撞人了不能跑”。近日,只见一受伤男子正在拦住一辆三轮电动车,但是三轮电动车肇事者无视伤者的叫喊,依然驾车逃逸。光天化日之下,还敢交通肇事逃逸?受伤男子见此情景立刻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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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沿陂中队接警后,立即出警赶往事发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肇事者早已不见踪影,只留下受伤男子及其受损的二轮电动车。交警勘查现场后,确定系三轮电动车交通肇事逃逸,随即启动了交通事故逃逸侦查机制。一路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一路查看沿途监控,一路询问了解摸排。经过民警马不停息的走村入户的调查摸排和综合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和行车路线,基本确定钟某为当天事故驾驶员。9月18日,民警将钟某传唤至中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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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到案后在民警摆证据、讲法律面前很快就承认了肇事逃逸违法犯罪的事实,对其驾驶三轮电动车撞人逃逸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钟某供述,事发当日下午,自己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从沿陂镇街上某五金店门口路段左转弯驶入国道322线时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直行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倒地,钟某自以为刘某受伤不重只是轻微剐蹭,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报警,随后驾车逃离现场。谁知很快交警就查到头上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目前,办案民警依法对钟某进行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永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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