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案情一开始有点狗血。
当事人郑友清,原籍湖北,在河南桐柏定居,白手起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初一是他八十一岁生日,家人准备大办寿宴,一朋友就推荐了在当地当私塾教师的湖北孝感籍秀才程明諲[yīn]来为他写寿文。
那时候的寿文是写在寿幛上,让每个祝寿来宾都看得到的。文体上基本跟祭文一样,都是把寿星(逝者)往死里夸。
虽然都是湖北人,但程明諲不认识郑友清,接了活,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向郑的家人朋友详细了解郑的发家史,然后才欣然命笔。
生日当天一早,郑友清拿到寿文,打开一看,立马打了个冷颤——其中竟然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等句,这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