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晚,南都记者从澳门海关获悉,5日中午,1名内地女子携带50只、共10公斤大闸蟹,未具备有效的申报文件,在澳门国际机场客运站入境旅客检查区被海关关员截获。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涉案女子作出起诉。
被查获的大闸蟹。
据澳门海关通报,5日中午,海关关员发现该女子携带多个同样包装的行李通关,怀疑内藏可疑物品,透过Ⅹ射线检查系统对其所携带之行李进行检查后,发现当中藏有大闸蟹50只,共10公斤,上述水产未具备有效的申报文件。上述涉案人士为34岁内地居民,澳门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起诉。一经处罚,最高可被处以10万澳门元罚款,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澳门海关提醒,任何货物进出澳门受《对外贸易法》规管,大闸蟹一类的食材,更须预先向权限部门申领入口准照并接受检疫,携带未经检疫的大闸蟹进入澳门,属于违法行为。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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