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一桩未破解的凶杀案真凶是谁,我要戴罪立功!”
2008年7月21日,新疆博乐市靠近天山北麓的一处法场上。
一位28岁的死刑犯张得月被2名荷枪实弹的公安人员押到指定区域。
随后,执法人员将子弹上膛,并对准死刑犯,谁知就在行刑前一秒,张得月连忙大喊上述话语。
听到这句话后,执法人员暂停执行,而张得月也被警方带回去重新审理。
如果张得月真的能提供重案线索,那他很有可能会被豁免死刑、获得减刑资格。
而也正是张得月的这一声呼喊,一桩有着巨大阴谋的案件出现在了警方面前。
那么,这起案件是怎样的?作为案件检举人,张得月最后的结果又是如何?
对于这些问题的答案,让我们从这位想要“戴罪立功”的刑徒张得月说起。
【一 绑架杀人碎尸案】
张得月是一个好逸恶劳、好吃懒惰之人,从小就喜欢干小偷小摸之事,长大后跟着哥哥从事棉花生意。
2005年时,他曾在运输棉花时做了手脚,诈骗买家6万元,直到证据确凿后他这才承认自己罪行,后被判了缓刑。
办案的警方巴图回忆道:“当时张得月看起来比较稚气,但城府极为深厚,审判时沉着冷静,言语上逻辑清晰,如果不是证据确凿,差点被他骗了。”
然而,这次犯了诈骗罪后,张得月并没有改过自新,反而一手酿造了震惊全国的“3·6绑架杀人碎尸案”。
“你的侄子在我手上,你务必在4小时内拿出15万赎金,不然我就将其碎尸万段!”2007年3月6日凌晨,博乐市村民史维春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然而,睡意朦胧的史维春以为这是谁大半夜和他开玩笑的,在他看来,绑架勒索案只出现在港匪片中,且被绑架的多为富二代,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农民,怎么可能会被敲诈?
就这样,史维春挂断电话,继续睡了过去。
其实,这则电话正是张得月打过去的,而他绑架的对象正是史维春侄子史新进。
2007年元旦,张得月在朋友介绍下认识小6岁的史新进。
而史新进尽管很年轻,但虚荣心较强,爱显摆自己,正是炫耀自己的父亲和叔叔有经商头脑,一年可赚数十万、上百万。
史新进这番讲话,让他在狐朋狗友中备受羡慕,张得月见众人对其十分巴结,既眼红又嫉妒,他内心也动了歪心思,并主动接近史新进。
2个月的相处中,史新进对张得月愈发信任,张见时机成熟,于同年3月5日这天将史新进邀请到自己租的房子内,并买来好酒好菜招待。
酒桌上,张得月不停劝酒,使得史新进喝得晕晕乎乎,很快就昏睡过去。见史新进昏倒后,张得月将提前准备好的绳子拿出来,将其五花大绑。
一切准备就绪后,张得月就打电话给史维春,要求其4小时内准备15万赎金,不然直接撕票。
实际上,史维春并没有钱,只是一个地道的农民,近些年来地里收成不佳,除去种地成本和日常开支外,根本攒不了几个钱。结果却被人盯上,他认为对方是开玩笑。
可张得月并不这么想,过了几分钟后,他再次将电话打了过去,并威胁道:“你侄子史新进就在我手上,如果你不拿钱赎人,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
史维春还是不相信侄子被绑架,反而他对这个打扰自己美梦的人有些厌烦,直接骂了过去,说:“你是瞎了眼了,敢敲诈老子我?要钱没有,你爱咋滴咋滴。”
索要赎金不成,痞里痞气的张得月自认为被羞辱了一顿,他将怒火朝着史新进发泄,对其拳打脚踢,将醉酒的史新进打醒了。
史新进大喊道:“求求你,饶了我吧。我父母、叔叔都是普通农民,能有什么钱啊?我和你一样,都是穷二代,之前我说的话是吹牛的。”
张得月听了后一愣,自己费尽心思制造了这起绑架案,为的就是勒索一笔钱,没想到头来还是被耍了。
想到这里,感觉到自己被戏弄和欺辱的他再次火冒三丈,决定对史新进残忍杀害,并将其分尸,再用大火将其烧成灰烬。
而另一旁,被两个电话吵醒的史维春,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给弟弟打了一通电话。
谁知,弟弟称侄子一夜没回家,且手机始终无法打通。
史维春这才意识到事情的可怕,他连忙拨打110电话报警。
警方接到电话后,立马成立专案组,并调集精英骨干警员对案件摸排,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张得月抓获。
当张得月被逮捕到刑侦大队后,曾受理“棉花诈骗案”的刑警巴图吃了一惊,他对此人太了解了,如果不掌握确凿证据,那难以从对方口中撬出有用线索。
果不其然,这次审讯中,张得月表情始终淡漠,一副坦然的模样,不管巴图怎么审讯,对方一直沉默不语。
眼看审讯没有什么结果,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峰来到案发时的民宅,对这个房子进行反复筛查,终于在屋子靠窗户的花盆边缘找到喷溅的微小血迹。
王队长分析,史新进极有可能就是在屋子里被分尸,可DNA鉴定最快也需要3天才出结果,但如果没有确凿证据,那张得月很快就会被释放。
刑侦人员决定彻夜工作,他们扩大侦查范围,终于在下半夜于院外墙角发现了一堆灰烬,并在灰烬中找到人骨、牙齿残骸。
警方分析,此人应该是受害人史新进的遗骸,随即将证据带回审讯室。当看到尸骨后,沉默已久的张得月这才低头认罪。
【二 牵连出另一起重案】
因张得月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根据刑法规定,法官决定对其判决死刑,并于2008年7月21日执行。
这一天,一队荷枪实弹的公安武警人员,将死囚犯张得月押到刑场之上。
而28岁的张得月脸色煞白、双腿颤抖、四肢无力,几乎是被刑警强行搀扶着走到刑场。
然而,此时的张得月并没有任何忏悔之意,反而内心仍在酝酿着一个阴谋。
当正义的枪口对准他的脑袋,他连忙高喊着要检举一桩凶杀案真凶。
根据当时的《刑事诉讼法》:罪犯执行前揭露重大犯罪事实或其他重大立功表现,且需要改判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就此,法官林静听到张得月要“戴罪立功”后,立马让其供述。
张得月称,2006年秋季,一个名为杨艳的女工,被男友阿杰因感情纠纷先奸后杀,尸体埋葬在新疆的一处棉花地。
张得月说,杨艳和母亲于2002年从伊犁来到博乐捡拾棉花,并在张得月哥哥张得年家里工作。
因为当时杨艳长得青春靓丽,吸引了不少人追求,而阿杰就是其中之一。
阿杰能歌善舞,样貌英俊,没有恋爱经验的杨艳,很快在阿杰的疯狂攻势中沦陷,并确立恋爱关系。
不过,杨艳母亲得知后,不认可这段恋情,要求两人分手,并于2004年为杨艳介绍一个男人,两人不久后结婚。
可婚后的杨艳并不幸福,仍继续和阿杰保持书信往来,之后更是和丈夫离婚。
2006年时,杨艳又一次来到张得年家里工作,在这里她再次邂逅阿杰。
张得月称,2006年11月中旬,他接到阿杰的电话,对方找了个借口让他去往砂石料场。他赶到后,才发现杨艳已被杀死。
阿杰称砂石料场土地太硬,无法掩埋尸体,希望张得月帮他将尸体抬到棉花地。张得月拒绝,但被阿杰拿刀威胁。
就这样,两人将杨艳的尸体转移到离砂石料场很远的棉花地。
张得月的供述,让法官林静以及办案人员隐隐不安,毕竟这名囚犯交代的时间、地点十分详细,不像是编造那么简单,林静联想到,或许一起残忍毒辣的凶杀重案将浮出水面、重现人间。
为了验证张得月所言正确,博乐市公安刑警人员快速赶往伊犁霍城县芦苇汤乡的一户人家,家主李红霞今年50多岁,她一直期盼女儿杨艳早点回家。
但因没有联系方式,始终不能如愿。
警方开门见山,问道:“你女儿杨艳是不是2年没回家了?”
李红霞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女儿自2006年外出打工,至今没有回来,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原来,女儿杨艳对父母安排的婚姻十分不满,婚后一直和丈夫吵架,这段婚姻仅维持2年就结束。
离婚后,李红霞经常责备女儿给自己丢人,认为她意气用事。
因长时间唠叨、责备,杨艳不愿意在家里待着,春节过后就收拾行李外出打工,且也没有交代要去哪里,就这样一走就是2年。
不过,李红霞并不认为女儿有人身安全问题,还以为女儿赌气才迟迟未能归家。
直到刑警找上门来,她才知道女儿可能早已离世。
和李红霞确认后,办案人员初步确定杨艳或许真的已经离世,随即又来到张得月供述的埋尸具体位置,也就是张得年家的棉花地。
本以为埋尸地点土地松软,可实际挖掘中却发现,土壤中混杂坚硬的鹅卵石,异常难挖,每挖上几厘米深都需要格外费力气。
不少民警开始怀疑,为何嫌疑人要将尸体放在如此坚硬的地面上?会不会是死囚张得月为多活一会儿编造的谎言?
但本着不放过任何线索的原则,警方继续挥汗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