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职工就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吗?生三孩和生一孩二孩享受的生育待遇都是一样的吗?
答: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涉及到连续缴费满10个月这一期限问题。
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内,职工在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才予以支付。
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跟一孩二孩一样,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2、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生育津贴等待遇如何申报?
答: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院生育,需要准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医院结算窗口。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实时报销。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等生育保险待遇,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徐州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01、产前检查费用;
02、生育医疗费用;
03、一次性营养费用;
04、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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