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新京报 记者多方核实获悉,初步调查湖南江永溺亡的9岁女孩系他杀。9月21日,上甘棠村一名9岁女童被发现在河中身亡,身上疑有伤。知情人告诉记者,嫌疑人系同村一男孩,警方已带嫌疑人指认现场。上甘棠村一名村干部称,嫌疑人家属已到受害者家中道歉。
- 这究竟是咋回事?
近日,湖南一名不满9岁的女孩,被发现全身赤裸溺亡在村子附近的河水中引发广泛关注。
9月21日,在湖南江永县的上甘棠村,一个九岁的女孩离奇失踪了,一个喂鸡的村民发现这名女孩时,当时她已经身亡了。发现女孩时,女孩身上有多处伤痕,而且没有穿衣服。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警方紧锣密鼓的侦察后,犯罪嫌疑人系女孩同村的一个14岁男孩。
带着这样的疑问,村支书回应:就是这个男孩子,他昨天已经承认了,而且警方也已经带着这个男孩到现场指认过了。嫌疑人的父母,姐夫和哥哥也带着他前往被害的女孩家去道歉了。
可是这个男孩为什么会对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女孩下此狠手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女孩的母亲回应说,两人应该都不熟的,又怎么会有过节呢?一个是初二的学生,他也不会找三年级的学生玩呀。而且在指认现场的时候,这个男孩说就他一个人,就是他把女孩溺死的。
另外孩子的母亲,也遭到了网友的口诛笔伐,她因为贪图打牌,让小孩独自回家,结果在半路丢了命,想必如今已是悔恨终身,如果全程护送女儿回家,也就不会发生意外了。
- 针对此事,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议论。
有网友表示,法,不能给不法让步!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用来保护受害者,不应该保护杀人者。
有网友评论,又是一个“小恶魔”,看来刑事责任年龄还有下调的空间,建议比照民法定为8岁!
有网友表达情绪,不要说未成年,不要说未成年,不要说未成年,立即执行死刑!给死者一个交代。
有网友认为,在神圣的法律面前,谁故意杀人,谁就必须要偿命!就算是年龄未满所谓的14岁,也绝对不能成为免死的金牌!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大家再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产生质疑。其实,自从邯郸事件之后,网络舆论已形成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共识。随着近年来违法犯罪年龄的低龄化,年龄不能成为逃避法制的挡箭牌。
一方面,呼吁有关方面及时启动修订法律程序,另一方面依然希望家长们对孩子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不要让自己孩子年纪轻轻就成为罪犯,这是教育的失败,这也是家庭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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