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的事业达到成功的巅峰
从流传下来的历史文献来看,周公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军事上的成就。周公在周王朝立足未稳的情况下,二次克殷,统一东方,建立以成周为中心的军事中心。
灭殷后的第三年(公元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动起武庚禄父一起叛周。起来响应的,有东方的徐、奄、淮夷等几十个原来同殷商关系密切的大小方国。这对刚刚建立三年多的周朝来说,是个异常沉重的打击。如果叛乱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会面临极大困难,周文王惨淡经营几十年建立起来的功业就会被毁掉,周王室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在王室内部,也有人对周公称王持怀疑态度。这种内外夹攻的局面,使周公处境十分困难。周公首先稳定内部,保持团结,说服太公望和召公奭。周公统一了内部意见之后,于第二年(前1023年)举行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稳定周朝的统治。
周公以商朝灭亡和“三监”等武装反叛活动为鉴,特别重视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并提出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
八师戍守:二次克殷之后,周公认为,有必要扩建直属国家的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军队进行收编,又另建了一支八师,主要由周人组成,驻守在以新筑的成周为中心的的河洛地区的政治中心,戍守周天子,所以称为“成周八师”。成周八师,是周公东征后,开始驻守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的军队。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南夷。
周公将殷移民迁到成周城,又收编驻守商故地的军队,建立殷八师,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东方及监视殷遗民。
同时,编制西六师,保卫以镐京为中心的周人兴起之地的西土,因位于西部,所以称“西六师”,主要由周人组成。
成周八师、殷八师、西六师,由周天子亲自委派的大贵族或大官僚担任指挥官。由此可见,周天子掌握的军队有十数万人之多,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其二,政治经济上的成就:在政权与各种制度的建设方面,周公继承损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级之别;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别;在经济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
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经过法律的确定,在正常情况下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的危险,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
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其三,文化方面的成就: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经提出了“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礼发源极早。“礼”字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断,最初的礼,只是人们祈求鬼神的特定仪式。周公“制礼”则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孔子曾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礼记·礼器》云:“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夏商的礼乐主要用于敬神和庆典;《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礼论》云:“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周公制礼作乐,并非仅仅是改造殷人的祭祀典礼和置换典礼所用之乐歌,而是涉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王国维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这些不同于殷人的社会制度,虽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礼作乐时亲手制定,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摄政期间的所作所为,奠定了周代社会制度的基础。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敬天保民: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周公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周公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
《康诰》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内容不外是“明德慎罚”。周文王因为“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体内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罚”,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罚不可滥用,有的案情要考虑五六天,十来天,才能判定。至于杀人越货,“不孝不友”的,要“刑兹无赦”。文告中,反复强调“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诫康叔要勤勉从事,不可贪图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能“明德慎罚”才有天命。“明德慎罚”,也不是一切照旧,而是应当参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诰》是针对殷民饮酒成风而发的。酿酒要用去大量粮食,这种饮酒风习在以农业起家的周人看来,简直无法容忍。周公并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庆典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点。群饮是不行的,不可放过,要通统捉来“以归于周”“予其杀”。“予其杀”是我将要杀,未必杀。所以“归于周”,是不要给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杀人”的印象。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应该引导殷民去“艺黍稷”即种庄稼,也可“肇牵牛,远服贾”,去经商养父母。殷代先王,从成汤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况,敢聚会饮酒了。至于工匠饮酒,另当别论,不要杀,姑且先进行教育。在政策上区别对待是十分鲜明的。
《梓材》也还是提倡“明德”,反对“后王杀人”。至于民人之间,也不要相残害,相虐待,乃“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杀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会出现安定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要象农民那样,勤除草,整地,修整田界水沟;象维修居处那样,勤修垣墙,壁上涂泥,顶上盖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涂上黑漆和红漆。总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万年惟(为)王”。
三篇贯穿一个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要给殷民一个虐杀的形象,处罚要慎重,要依法从事。至于改造陋习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导,三是区别对待。做为统治者,要勤勉从事。
《康诰》《酒诰》《梓材》是周公对被征服地区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对待迁到洛邑的殷顽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后,这批建城的殷顽民如何发落。自是摆在日程上的问题。
《多士》是周公向殷顽民发布的文告。全文分作两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让殷顽民服从周人统治。理由是你们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给了我“小邦周”,决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这如同你先祖成汤取代不道的夏桀一样,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把你们从“天(大)邑商”迁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怜你们的,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内容是宣布给以生活出路,让他们就地安居,有你们的田地,有你们的住宅,“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如果你们能顺从听命,有德,还被任用。上天会可怜你们,否则,你们不但会失去土地,而且,我还会把上天的处罚加在你们身上。
明堂朝觐: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记其多种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这般一丝不苟精心安排的诸侯朝觐天子的礼仪,无疑能十分明确天子诸侯之间尊卑上下的等级,使各安其位以维护统治秩序,这就是周公制礼的目标所在了。关于这次明堂活动的时间内容,《明堂位》说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颂.清庙序》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孔颖达《疏》:“成洛邑在五年则朝诸侯在六年,明此朝诸侯与《明堂位》所朝为一事也。”那么《礼记.明堂位》所载周公朝诸侯于明堂,是周公营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庆典活动的一部分,此外还率诸侯庙祭文王,又颁度量,推进政令之划一,并以制礼作乐,为他这一年工作的重心,结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业达到成功的巅峰。
(本篇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