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洪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郑洪站在被告席上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区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郑洪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4万余元。
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郑洪利用其退休前担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执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69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郑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郑洪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3年3月16日消息,郑洪被查。上述指控信息显示,他在2023年2月还不收手。也就是,他在被查前1个月,还在收钱。
2023年8月30日消息,郑洪被开除党籍。
经查,郑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郑洪出生于1955年5月,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2008年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后兼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2015年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8年1月被免职。
延伸阅读
夜幕降临,湖北宜昌华灯闪耀,长江水自西向东缓缓穿过城市。一栋双子座大楼屹立江边,楼间“湖北宜化”四个大字熠熠生辉。宜化集团是全国知名的化肥制造商、亚洲最大的多元醇生产基地,被称为“宜昌工业企业长子”。
然而,这样一家响当当的老牌国企,却一度因腐败问题深陷困境。在湖北省纪委监委和宜昌市委领导与支持下,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查清事实、追赃挽损、防控风险、弥补漏洞、重塑生态等方面同步发力,先后查处宜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等27名高管和骨干,督促宜化健全制度机制,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湖北宜化现塌方式腐败(资料图)
直面问题:
一家老牌国企,为何发生高管靠企吃企塌方式腐败
走进宜昌市廉政教育馆,现场摆放的关于宜化集团的警示教育片,已经拍到了第三部。最新制作的片子,在片尾以黑场加字幕形式,列出了2018年以来被查处的宜化集团高管和骨干。这串长达20余人的贪腐干部名单,令人陷入思考:一家颇具底蕴和实力的老牌国企,为何会发生如此大面积的塌方式腐败?
宜化集团始建于1977年,20世纪90年代末,因化肥价格下滑,企业管理不善,大举挤占流动资金上马改扩建工程,濒临破产。2000年,其银行账面资金仅有1万元,亏损额高达3800万元。蒋远华接任“一把手”后,在国家产业政策扶持下,该集团盈利能力大幅攀升,一度成长为行业龙头。面对成绩,蒋远华内心开始膨胀。
2002年,是蒋远华人生的分水岭。当年6月,湖北枣阳化肥厂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考察该厂后,蒋远华认为有利可图,遂联合宜化部分高管和一些个体老板共同筹资收购枣化。同年10月,蒋远华利用职务便利,从宜化抽调19人组成管理团队对枣化进行管理,并借机让枣化在原材料采购、技术生产、产品销售等事项上,利用宜化的人力、技术、市场等资源,生产与宜化同类的产品,谋取巨额利益。
自此,蒋远华等人一发不可收拾,逐步发展起庞大的民营企业集群。2002年到2010年,蒋远华复制枣化模式,先后收购10余家化肥化工企业,急剧扩张其私营版图。除了非法经营同类产品,蒋远华及其亲友还在各关联企业分干股、拿分红,大肆索取和收受贿赂,严重损害宜化的利益。
图为蒋远华资料图,他及亲友在各关联企业分干股、拿分红,大肆索取和收受贿赂
集团高管疯狂敛财,其家族成员“利益均沾”。宜化集团高管亲属围着宜化注册成立公司,宜化需要什么,公司就供应什么。蒋远华的姐姐给宜化供煤,亲戚段某给宜化供应煤棒机,司机的运输公司在宜化垄断了危化品运输。宜化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忠华到哪里任职,其表弟胡某某就跟到哪里,利用亲属关系在张忠华管理范围内获得项目,赚得盆满钵满。
以全员贸易为名,蒋远华还动员公司干部职工注册大量贸易平台公司,参与宜化各类采购销售工作,人为增加购销中间环节。大量空壳贸易平台公司形成了一条环国企的“暗河”,将原本属于国企的利润,通过平台公司违规输送到个人口袋。
自2001年以来,宜化开设大量个人账户,将企业资金存放于账外,资金发生额高达数十亿元,形成类似“小金库”的巨大资金池。这些资金主要交由蒋远华妹妹及高管夫人组成的亲友团管理,因其长期脱离监管,为高管挪用、贪污等大开方便之门。“宜化在蒋远华任职期间存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大搞关联交易、以全员贸易为名截取国企利润、私设账外账等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四种‘病毒’顺着企业的组织架构滋生蔓延,为大面积塌方式腐败埋下了隐患。”宜昌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玉超说。
深挖彻查:
持续整治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傍着国有企业大肆发展“家业”的“蛀虫”
2017年4月,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将巡视中发现宜化集团有关问题线索转交省纪委。根据安排,宜昌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开展初核,发现蒋远华个人及部分高管腐败问题严重。
专案组对宜化多名高管立案审查,掌握了蒋远华大量问题线索。2018年初,蒋远华落马,由省纪委监委对其提级审查调查。
从集团“一把手”到众多公司高管,再到相关近亲属、业务关联人,一场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的反腐败行动,在宜化深入推进。
“调查发现,蒋远华是傍着国有企业大肆发展‘家业’的贪腐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宜昌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科长叶京元介绍,为给其非法经营同类营业问题打掩护,蒋远华在收购枣化时以宜化名义谈判,收购后从宜化抽调的管理团队还办了名义上的辞职手续,从枣化谋取的巨额利益也通过重重掩护才转到其个人及相关高管手中。
专案组从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查起,顺藤摸瓜挖出蒋远华等高管从枣化分红等异常行为,进而发现收购枣化的资金系挪用宜化资金,抽调至枣化的高管为规避风险办理的是假辞职,且枣化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完全利用宜化人力、技术、市场等资源。
“蒋远华的如意算盘是,既要让自己捞好处,又要规避法律上的风险。他不遗余力为自己做掩饰,但在掩饰过程中也留下更多痕迹。”专案组成员、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夏光清说,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其资金链、权力链、事项链、朋友圈,对于异常现象背后隐藏的问题深挖细查,迅速查清问题、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彰显决心。
作为宜化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王在孝同样靠企吃企、损公肥私。其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频频向集团下属公司高管打招呼,为其弟妹在工程承接、矿材供应、危化品运输、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依托宜化打造王氏家族企业。
专案组先找准王在孝家族企业项目在工程承接、矿材供应、危化品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找相关企业高管调查取证,查实了其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大搞关联交易等问题。
经查,蒋远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蚕食掏空国有资产花样百出,涉案金额巨大。2018年9月,蒋远华被“双开”。2022年4月,蒋远华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在孝等20余名高管被“双开”,并被判处2年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图为王在孝资料图,其已被双开
“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情况下,违法乱纪在宜化一度成为常态,靠企吃企问题不断滋生蔓延,搞垮了企业,带坏了队伍,也败坏了风气。”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大真说,党组织对宜化的腐败问题进行彻查,对靠企吃企突出问题集中清理,彻底挽救了宜化,拨正了企业前进的航向。
促改促治:
督促市属国企以案为鉴排查整改,防止国企高管通过同类营业、关联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收购枣化开始,蒋远华等人就一边经营“企业”,一边处心积虑赚“家业”,他们不是想着如何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是要借改革之机,将宜化变成“家天下”的私人企业。
“宜化系列腐败案的查办,强化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宜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占学识说,通过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校准了国企改革发展方向。
滚动查案不停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集中办案结束后,宜昌市纪委监委指定专门部门跟踪查办宜化其他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在蒋远华案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全市国企反腐高压态势下,仍不知止的宜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张忠华、冯加新等人被立案查处。
查办国企腐败案件,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办宜化系列腐败案,对靠企吃企问题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并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针对案件暴露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关联交易等问题,宜昌市纪委监委督促宜化集团全面修订管理制度,通过废、改、立及时停止以往错误做法,建立正确导向,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引导企业依纪依法规范管理。宜化集团纪委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加强全产业链全过程廉洁风险防范。
查办宜化系列腐败案后,宜昌市纪委监委建议市委对市属国企开展专项巡察,目前分2轮先后对11家市属国企开展了巡察;建议市国资监管部门督促全市国有企业对照宜化案件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及时纠偏纠错。
鉴于巡察、案件查办、专项检查等发现宜化等国企管理人员出资成立民营企业,参与生产经营谋利,廉洁风险较大,宜昌市纪委监委推动开展同类营业、关联交易、影子公司等违规问题清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强调市属国企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类营业或关联交易等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经过清理,200余名管理人员从关联民营企业中退出全部股份。
案件暴露出国企领域监督失位缺位,宜昌市探索实行“室组地企”联动联合协作机制,由一个监督检查室联系市属国企、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监督、一个审查调查室负责个案指导、相关地方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攥指成拳形成合力;向市属国企选派7名纪委书记并任命为监察专员,加强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领导,制定实施《市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选配管理暂行办法》《市管国有企业纪委履职情况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等,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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