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2024)桂1481刑初192号
本院受理的凭祥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李振恒、梁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本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将调解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详见附件)
本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违法或不足以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期满后无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的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确认其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771-8530737
地址:凭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凭祥法院
平而河 友谊关 南疆有天平
大连城 白云山 法袍书正义
木棉挺 朱槿开 清风出两袖
愈阳光 更公开 法院勤为民
来源|刑事审判庭
编辑|谭玉玲 校对|杨 瑜
一审|周君和 二审|王玲娜
三审|何华毅 期数|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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