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两地检察机关,这个国庆节既欢乐又温暖,以后我要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国家。”10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上门入户,为一起联合救助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被救助家庭的生活困境。
2024年9月,平远县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线索过程中,了解到某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未获得相应赔偿,还有三个小孩在上学,经请示梅州市检察院,在市院指导下,平远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由于被害人在平远县因交通事故去世,其近亲属户籍地及居住地在江西省于都县,为更好地解决被害人一家“急难愁盼”问题,平远县检察院向于都县检察院发送办案协助函,并商请该院共同调查走访、联合救助。在收到司法救助协助调查申请后,于都县检察院随即安排检察干警走访调查核实,并启动跨省联合司法救助工作。
联合调查走访
通过调查核实,了解到唐某三姐弟的母亲因交通事故去世后,肇事者未履行赔偿义务,唐某三人均在校读书,学费依靠助学贷款,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两地检察机关经过讨论,一致认为三申请人属于检察机关重点救助对象,遂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国庆期间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三申请人手中。
召开座谈会
与此同时,为提升救助工作质效,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两地检察机关召开座谈会,探讨发挥于都县检察院属地优势,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家庭的生活、学习以及救助金使用等情况,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社会帮扶多元化救助措施,从精神、心理方面对唐某三姐弟开展帮扶,用心用情用力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这起跨省联合救助,是粤赣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拓展梅州龙岩赣州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框架协议》重点任务的成果转化。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交流协作,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异地协作为困难群众搭建“暖心桥”,同时开展多元化帮扶措施,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融合,真正做到“办实事、解民忧”,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来源: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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