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执行
悬赏公告
(2024)甘1002执悬15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杜姣姣与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杜姣姣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男,1988年11月03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苑路检察院家属楼2单元4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280119881103XXX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伟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伟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被执行人张伟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69624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18093410656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