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兜头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关注。昨天(10月13日)上午,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10月13日中午,记者联系到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他怒斥学校和教育局将校园霸凌简单地认为是“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表现。他向记者表示,12日晚10点左右,警方曾告知自己家属,对方行为属于故意。
据媒体此前报道,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表示,女儿在学校打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其拧盖子,随后泼开水把他女儿烫伤。事发学校工作人员称,已协调男孩和家属一起向受伤女童道歉,并安排心理老师给受伤女童做心理辅导。
据悉,乳城派出所对女童烫伤事件属于意外还是故意伤害正在调查中。
据悉,事发后,女童立刻被送往医院,伤情被确诊为二度烫伤。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女童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随后,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才发生被烫伤事件。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接受采访时称,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经查涉事学校的直饮水机因非人为故障导致水温异常,也是导致此事件原因之一,学校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
昨天中午,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向记者表示,教育局和学校所谓“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属实。
女童家属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肇事男生的监护人承担以下费用的赔偿: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康复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女童烫伤较严重,可能会给其身心造成重大影响,家属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或后续治疗费用:如果烫伤导致女童长期健康问题,家属可以要求赔偿未来的治疗和护理费用。
付建律师表示,家属可以要求学校对安全管理不当、延误送医等过失行为承担责任。家属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网友怒了:恶作剧不是故意?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大河报、网友评论
编辑:施雨 周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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