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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圣轩城壹号院业主刘女士反映,2020年她买房时,销售人员宣传房屋公摊面积为18%到20%,而实际她看到网签合同上公摊面积达到了26%。她说当时购买的是130平方米房子,实际入住时房屋套内面积为97平方米,她认为不合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魏县住建局房管所郭副所长:经调查核实,圣轩城壹号院项目是2020年8月报批项目,该项目是由邯郸市方圆测绘有限公司测算的面积,经工作人员从系统上核实,建筑面积与备案面积一致。哪些是在公摊面积内,哪些不在公摊面积内,都是按照国家测绘规范进行的,该项目确实是按照报批图纸施工的,主要问题应该是销售人员在宣传方面存在问题。如果开发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或隐瞒销售情况,我们会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此问题进行查处,争取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另外,刘女士还反映,去年8月她领钥匙并缴纳了一年的物业费,今年5月她又接到通知,被告知物业费已逾期,需缴纳物业费了,原因是去年3月份物业公司就已通知其领钥匙交物业费,可刘女士说自己当时并没有接到物业通知。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魏县住建局物业科陈同志:我们第一时间联系该小区物业和反映人了解情况,经调查后发现,去年开发公司确实没有通知到刘女士,经与开发公司沟通,决定自刘女士领钥匙之日起收取物业费。
小编说:虽然在住建部门督促下,物业及时发现并改正了这一问题,但这件事也值得引起注意,若业主不反映,是否就成了一笔糊涂账?首先,从合理性角度来看,业主在未接到正式通知领钥匙之前,实际上并未真正开始享受物业服务,此时收取物业费,缺乏充分依据,有悖公平原则;第二,从程序规范方面来看,正式通知是确保业主知晓并做好准备的重要环节,没有通知就收费,不仅打乱了业主的预期,也凸显出物业在管理流程上的不专业。建议物业公司以此为戒,完善通知机制和收费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02
邯山区孙先生反映,今年8月他通过网络平台找了一份在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做厂房拆除的工作,介绍人承诺每10天结算一次工资。8月25日,在已连续工作11天后,孙先生未如期收到工资,心存疑虑,便结束了这份工作。后他多次催要被拖欠的3000多元工资,可对方一直不予支付,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
永年区人社局劳动监察股姚股长: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我们联系了永洋特钢集团,但一直对接不上,我们又找到永年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让其与永洋特钢集团对接。只有找到负责拆除项目的具体负责人,才能找出承包给了哪个拆迁公司,继而核实清楚反映人是否在此工作,具体拖欠多少钱。目前此事正在核实中,如果事实清楚,我们会要求该公司立即支付欠款,最晚三天内全部解决到位。
小编提示:大家找工作时应尽量选择直接招聘的正规企业,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尽量多地了解对方相关信息,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招聘企业出现发不出工资、不具备招聘资质等情况时,应尽早停止劳动关系,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最新进展:今天上午,该公司拖欠孙先生的3677元 工资已全部结清。
03
今年8月,魏县魏城镇赵寨村赵先生翻建房屋后,向河北中福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魏县分公司申请安装天然气,可两个月过去了仍未安装。赵先生说,眼看就要进入冬季,家中有老人,没有天然气取暖很不方便。他曾多次催促天然气公司,得到的回复总是让其等待。到底何时才能用上天然气?
魏县住建局燃气办段同志:该燃气公司只有一个施工队,安装人员有点紧张,需要排单安装。魏县住建局已安排燃气公司五个工作日内为其安装到位。
小编说:采暖季即将到来,燃气公司不能以“人员紧张”一言以蔽之。 希望燃气公司 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入户安装,努力保障群众用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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