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公安局关于启动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东源县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9月11日起,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通过有灯控路口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源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
东源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设备地点
1
固定式设备
205国道2720公里600米交303乡道0公里0米处(柳城镇街镇路口)
2
固定式设备
205国道2739公里600米交281乡道15公里700米处(曾田镇邮政门前路口)
3
固定式设备
253省道85公里200米交181县道56公里400米处(灯塔镇涧头路口)
4
固定式设备
253省道77公里400米交166县道19公里300米处(顺天镇灯塔盆地路口)
5
固定式设备
253省道76公里700米交200乡道2公里600米处(顺天镇中心幼儿园路口)
6
固定式设备
205国道2764公里900米交165县道11公里300米处(灯塔镇双江路口)
7
固定式设备
230省道98公里交118乡道2公里300米处(仙塘镇观塘村牌坊路口)
8
固定式设备
230省道95公里700米交116乡道0公里0米处(仙塘镇龙尾村委会路口)
1.205国道2720公里600米交303乡道0公里0米处(柳城镇街镇路口)
2.205国道2739公里600米交281乡道15公里700米处(曾田镇邮政门前路口)
3.253省道85公里200米交181县道56公里400米处(灯塔镇涧头路口)
4.253省道77公里400米交166县道19公里300米处(顺天镇灯塔盆地路口)
5.253省道76公里700米交200乡道2公里600米处(顺天镇中心幼儿园路口)
6.205国道2764公里900米交165县道11公里300米处(灯塔镇双江路口)
7.230省道98公里交118乡道2公里300米处(仙塘镇观塘村牌坊路口)
8.230省道95公里700米交116乡道0公里0米处(仙塘镇龙尾村委会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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