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基本建设项目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越来越多,加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显得尤为重要。在此阶段,工程造价人员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总结算相关资料,编审好工程结算,以达到体现真实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强化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工程结算审核方法与思路的分析,希望能给工程造价人员在结算审核工作中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方法;思路
一、工程结算审核原则
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合同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对投资方而言,能控制投资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对承包方而言,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因此,客观、公平、公正、高质量的工程结算审核,对于合理确定双方的利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结算审核原则
工程结算审核除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外,还应符合以下原则:
1、工程结算审核应建立在合格的工程产品上。任何工程的结算,必须在单项工程全部完工、经交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一律不得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结算审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审核;
3、工程结算审核一般都会涉及许多具体复杂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强调特殊原因,高估冒算和增加费用,也不得无理压价,损害对方合法利益;
4、应准确理解适用合同。合同是工程结算审核最主要的依据之一,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审核,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签认的补充条款;
5、工程结算审核必须依据充分的书面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单、会议记录、验收报告等。
二、工程结算审核依据
工程结算的审核依据针对不同的项目会略有不同,但主要的都应包括:招标文件(含答疑等)、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计图、竣工图、变更资料、签证、认价单、会商记录、国家或行业发布的相关的计价标准、价格信息、调价文件等。
对于施工合同,要特别注意结合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来理解,检查施工合同中的实质性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一致,如不一致,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执行。
对于有多份补充合同的情况,如果多份补充合同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应采用最后签订的补充合同。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工程结算审核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保证审核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合理的审核程应包含下列阶段:
1、进点会议,宣读委托审核通知,建设单位汇报项目情况,审核方提出审核要求,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2、审核资料移交,资料经建设单位移交给审核方并清点完毕,双方签认资料移交清单;
3、审核方根据送审的资料进行工程结算的量、价审核,如在审核过程中需提供新的资料,由审核方提出资料清单,交建设单位补充提供;
4、踏勘现场,审核方在完成初步审核后,应到现场复核实体工程量,复核的重点是:①审核中存在疑问的工程部位;②根据经验容易存在偷工减料的工程部位;③图纸中表述不清或存在矛盾的部位。复核完成后,将复核内容的尺寸、数量等填写在记录表上,并由参加复核的单位(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审核方)在《现场踏勘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审核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调整审核结果,形成审核初稿;
6、建设方、施工方、审核方对审核结果进行核对、沟通、交换意见,签认核对记录;
7、经初次核对交换意见后,如能达成一意见,进行工程结算定案,各方签认定案表。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多次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认定案表;
8、审核方编制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征询建设方意见;
9、审核方根据建设方意见修改审核报告,出具正式报告;
10、退还审核资料,审核底稿归档。
四、审核重点及审核常见问题
(一)审核重点
目前工程结算审核按要求都是采用详细审核法,即对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及价格进行全面审核。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是应该抓住重点,对审核重点进行更细致的审核。审核的重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隐蔽工程,如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工程等;
2、工程量大的工程内容;
3、审核中常出问题的审核内容。
(二)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常见问题:
1、合同订立不规范,工程结算条款约定不明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的合同对工程结算条款约定不清,如对变更新增单价的定价原则、主材定价方式等约定不明;对承包方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约定无限风险,不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最终留下工程结算纠纷的隐患;
2、招标时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约定不清,导致结算时产生争议。如土石方工程,正常情况下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不一致,但为了编制方便,有的工程量清单在编制时清单工程量采用与定额工程量一致,但未在清单项目特征里进行描述“工程量计算规则采用定额计算规则”。在结算时,施工单位按定额计价规则报审,审核方则按清单计价规则审核,导致双方争议不断;
3、建设单位对变更管理不够主动,施工单位报什么就审什么,往往对于减少、取消的变更,施工单位就会刻意不报,导致这部分工程内容进入结算中,而且较难在审核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在提交结算资料时,只提交变更增加的资料,故意隐藏变更减少的资料,造成变更费用只增不减,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虚增;
4、施工单位利用多专业相近或施工部位交叉的特点,有意混淆专业界限,虚列工程量;
5、施工单位利用地质变化及工程部位隐蔽的特点,如岩洞注浆、地基处理等,虚报或多报工程量。
五、审核报告编写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简洁明了的反映出工程结算的审核情况。应包括工程概况、审核依据、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审核调整(审减审增)情况、其它需说明的问题、附件等。其中审核情况应把审核中调整的工程量、价格、费率等情况表述清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审核应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等原则,以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等资料为依据,按照合理的审核程序开展工作,审核中加强对审核重点和常见问题的审核,最终客观、合理、准确的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
(来源:《必读》第五期;作者:桂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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