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国天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历经三次开庭,成功调解一对夫妻离婚后的两起财产纠纷,让昔日剑拔弩张的两人放下心中的芥蒂,各自开启新的生活。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原为夫妻关系,婚姻期间育有三个女儿,二人在两年前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进行了约定,由于种种原因,二人离婚后并未离家。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情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二人生活的连续性,但也随时间流逝带来了一系列复杂的经济纠纷,双方因离婚前约定好的九辆挂车和地下车库以及离婚后张某借给陈某使用的汽车归还问题商议无果,遂诉至榆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这已经是他们之间的第二起和第三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第一起财产纠纷案件尚在二审之中,导致此次诉讼双方更是针锋相对,火气十足,互相言语攻击,致使庭审一度中断。由于双方提供的账目证据繁多,多年经济往来错综复杂,难以理清头绪,直至第三次开庭,场面依旧紧张。承办法官深知常规调解方式恐难奏效,于是果断决定采用“背对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考虑到双方育有三个孩子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庭审休息间隙分别与二人进行深入交谈。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劝导,双方的情绪慢慢平复。在第三次开庭时,双方的态度明显转变,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再次强调和解的重要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涉案现存六辆挂车归被告陈某所有;案涉汽车和车库归被告陈某所有,原告张某协助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案涉汽车的违章、贷款等其他事项由被告陈某自行处理;被告陈某给付原告张某财产分割费等80万元,办理更名过户时一并给付完毕。至此,两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圆满解决,为这段复杂的情感与财产纠葛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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