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源自东汉·张机(字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本书原文选自明 ·赵开美所刻《仲景全书·翻刻宋版伤寒论》。原文后的条文号码是后世医学家为方便学习,按照原书条文次序所加。本书共选原文 195 条,其中必须背诵的 110 条,必须熟读的 85 条。
所附方剂歌诀参考了《汤头歌诀》、《长沙方歌括》和一些《方剂学讲义》,为便于诵读,对某些语句作了修饰。
伤寒论
欲愈候
【原文】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有然者,汗出表和故也。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一作微)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
【词解】
[1]冒:头晕目眩。
[2]阴阳俱停:阴阳,指尺寸而言。阴阳俱停,即寸、 关、尺三部脉俱隐伏不见。
【解析】
58条论阴阳自和是各种疾病自愈的基础。“凡病",乃凡指一切病证,非限于中风、伤寒。文中之“若”字,作“或”字解,为假设、不定之辞。汗、吐、下之法,本为祛邪而设,用之得当,祛邪而不伤正。然若不当而用,或当用而不循其法,则不仅不能祛邪,反而易伤正,使变证丛生。今汗吐下后,虽“亡血,亡津液",津血受损,但此时若邪已去,则不一定再用药物治疗,可以通过饮食调补,休息疗养,通过人体阴阳自我调节,达到新的平衡,即可自愈,此即“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59条论述误治津伤后阴阳自和而愈的具体例证。大下之后,复发其汗,以致重伤津液而 出现小便不利。此时切不可见小便不利而误用渗利之法,若再利其小便,势必津液愈伤而病愈 重,故曰“勿治之”。需待津液回复,化源充沛,小便自然通利,则其病自愈。
93条论太阳病汗下失序以致冒的治法。太阳病汗下失序,先下之虚其里,复发开而虚其表,致一时“表里俱虚”。正气受挫,而邪气虽微犹未作解,正虚邪留,上蒙清阳,故头目眩冒有物蒙之感。此时不能再用发汗之法,只有待其正气自行恢复,阴阳自和,正能拒邪而汗出自愈。其所以然者,乃“汗出表和故也”。若汗出表解后,尚有腑气不和而里实存在的,可再用泻下之法以和其里。
94条辨战汗作解及汗、下作解的不同脉症。太阳病未解,说明邪在表,正气趋于外与邪气抗争,脉当阴阳俱浮,今寸关尺三部脉俱隐伏不出,诊之不得,表明气血一时被邪气抑郁而不能外出。正气抗邪,蓄积力量,先屈而后伸,郁极乃发,驱邪外出时,则必先振栗寒战,继而发热,后通身汗出而病解,此乃战汗作解。若只见寸脉微,因寸脉主外,说明表阳被外邪郁闭而不伸,当先发汗解表,使邪气去,阳气伸,则其病可解;若只见尺脉微,尺脉候里,说明里气被邪实闭郁而不畅,理应泻下以攻里,使邪气去,里气通,则病可愈。若欲泻下,可用调胃承气汤。
93条、94条,其原发病均是太阳病,但一是误治之后,冒家汗出自愈,一是未经治疗,战汗自愈。两条虽自愈的途径与方式不同,但其机理皆在于“阴阳自和"。将以上四条比类而观,则可加深对疾病治疗原则与向愈思想的理解。
编辑:冉茂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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