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千百年来,无论哪一个朝代,哪一种文明,老百姓丰衣足食历来是作为国家富足安定的象征,然而自清末以来,我国由于长期处于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再加上数十年的战乱纷争,致使政局动荡,百业凋零,广大的劳苦大众也长期的处于温饱线之下。直到建国之后,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始出现了好转,而到了五六十年代的时候,曾经遍布全国的公社大食堂出现在了华夏人们的面前。
关于公社大食堂的出现,其实还要从第一个人民公社的诞生说起,那是在1958年6月的时候,当时的河南信阳的地委秘书长赵光带领工作组,首先在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在原21个农业社的基础上,又并入6个社,共27个农业社、9360户参加。7月初,正式建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
按照人民公社的规定,原来各农业社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公共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由公社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分配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相结合。设立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在8月 5日的时候,视察途中的毛泽东在专利上听取了当时的 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史向生的汇报,其中就有关于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具体情况,称赞道:“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还特别指出,人民公社特点要一大,即规模大、二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一平,即平均,二调,也就是无偿调拨。
毛主席的对人民公社的评论在报纸上刊登之后,全国各地立即掀起了建立人民公社的高潮,而人民公社中最为重要的公共食堂也以更加惊人的速度建立和发展,在全国范围之内的农村中一下子涌现出数以百万计的公共食堂。到了年底,全国共办农村公共食堂340多万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90%,甚至于更多。
当时中央的这一条《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把创办公共食堂等上升到新的高度:“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缝衣组、理发室、公共浴室、幸福院、农业中学、红专学校等等,把农民引向了更幸福的集体生活,进一步培养和锻炼着农民的集体主义思想。”
公共食堂的建立把“吃饭不花钱,努力搞生产”的宗旨体现的淋漓尽致,也使得这种大锅饭制度在那个时代大行其道,在当时,相当多的人认为,只有让社员“放开肚皮吃饭”,才能“鼓足干劲生产”,那时候的广大群众充满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乐观和自信,既高估了大食堂带来的收获,同时也低估了当时人们的饭量。
据说当时的公共食堂推出的饭菜很少考虑成本,不只让社员们可劲吃往饱吃,而且饭菜还比较多样化,有干有稀,有菜有汤,甚至每月吃两三次肉,逢年过节还有集体聚餐,有时候还可以喝上一两杯小酒,所以各个大食堂才有了拖家带口、男女老少齐上阵的火爆场面。
“吃饭不要钱,老少尽开颜。劳动更积极,幸福万万年。”公共食堂其实可以说是当时的人们对于一种理想家园的美好憧憬,在发展的初期也曾经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然而大食堂制度带来的粮食浪费和寅吃卯粮的现象颇为严重。
在1959年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大面积旱灾和恶劣的自然灾害。1960年,又有五六亿亩农田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灾、风灾、涝灾。雪上加霜,全国粮食产量再度大幅度下降。为了保证城镇居民最低限度粮食供应,不得不在农村实行高征购。作为耗粮大户的公共食堂也时停时办。
到了1960年8月10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除了提出坚决要从各方面挤出一切可能挤出的劳动力,充实农业战线,还提出“农村人民公社的粮食,应当由基本核算单位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全面管好。积极办好食堂,坚持计划用粮,反对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对浪费;继续实行口粮以人定量,指标到户,粮食到堂,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制度,奖励社员节约粮食。”公共大食堂虽然最终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和大锅饭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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