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被逐出紫禁城:是清室违约在先,还是民国对契约精神的践踏?
清朝末年神州大地风起云涌的革命浪潮
1911年10月10日湖北武昌新军起义,辛亥革命爆发,原本已经剥夺军政实权,赋闲在河南老家的袁世凯,在11月1日被清政府紧急任命为内阁总理大臣,重新执掌军政大权,清朝皇室希望袁世凯能指挥当时最精锐的北洋新军,平复各地的革命浪潮。
袁世凯能够拯救大清吗?不,但他可以颠覆大清!
由于革命军的实力远远不如北洋军,湖北汉口、汉阳纷纷被北洋军攻占,攻克武昌也是指日可待,但此时的袁世凯,可不想死心塌地为大清卖命了,反而希望借用革命力量迫使清朝皇帝退位,所以紧急撤下前线猛打猛杀的冯国璋,换上政治觉悟高的段祺瑞,指挥北洋军对武昌围而不攻,使得武昌革命不仅未能平定,而且革命行动迅速扩散到全国范围。
武昌起义后,宣布独立的省
随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关内各省相继通电宣布独立,脱离清朝的统治,此时清朝的统治已经呈土崩瓦解之势,在关内十七省的拥护下,1912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成立,孙中山就任首位民国大总统,紧接着清朝驻外各国公使也纷纷拥立共和,致电请求清帝退位。
一.《清室优待条件》的达成与主要内容
在此大势已去的情况之下,清皇室只得委任委任袁世凯为全权和谈代表,与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和谈,随后外有英、法、俄、日等国支持共和,内有段祺瑞联名北洋46名高级将领逼宫请求清帝退位。
法国共和革命,国王路易十六被押上断头台
为了避免遭遇法国共和革命中,国王路易十六、王后玛丽等王室成员纷纷被杀害的悲惨下场,在袁世凯从中斡旋的情况下,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代表清朝无奈的接受了南京国民政府提交的《清室优待条件》。
那么这份《清室优待条件》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清室优待条件》全文一共3大项19条,其中主要内容有以下5条。
1.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2.清帝岁用400万两(白银)由民国政府拨发。
3.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4.清帝宗庙陵寝永远奉祀,民国政府酌设立卫兵保护。
5.清帝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
清帝退位诏书
隆裕太后被迫接受《清室优待条件》之后,以宣统皇帝溥仪的名义颁布了退位诏书,国祚长达276年的清王朝正式宣告终结,同时也标志着中国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时代的结束。
1912年2月13日,根据南北和议的约定,孙中山正式辞去南京国民政府大总统职务,随后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并且议决临时政府已经设立于南京,不过袁世凯并没有前往南京就职,而是以北京兵变为由迁都到北京 ,从此中国正式进入到北洋政府时期。
二、北洋政府对于《清室优待条件》履行的情况如何?
1912年中国民国成立之后,初期对于《清室优待条件》中的各项条款,秉承契约精神的原则,更为了给当时刚刚成立的新政权,在国际上呈现一个良好的信誉形象,所以前面两年基本都有严格履行各项条例事宜。
中国民国银元,俗称“袁大头”
但是1914年中华民国颁布《国币条例》,推行货币制度改革,将全国的法定货币统一改成银元,俗称“袁大头”。而且单方面将本应支付给清室的每年400万两白银更改成了400万银元。
从字面上看,不过一字之差,但是实际情况却出入很大,要知道清朝时期一两白银为37.3克,而民国一块银元不过27克,其中银占89%,铜占11%,因此实际白银含量仅仅24克。
所以通过货币制度改革,北洋政府原先每年应付清室的400万两白银,折换成银元就变成了260万两白银,袁世凯仅仅通过白银改银元这一项高超手法,等于将本应支付给清室的优待费砍掉一大截,直接减少了三分之一,想当初隆裕太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清室优待费从300万两白银讲到400万两白银,这一下子就被打回原形。
事情到此还不算结束,由于清朝灭亡之后,全国各地督抚拥兵自重,将各省财税纷纷截留,不再上缴中央,北洋政府能够征税的只有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几个省而已,因此导致中央财政极为困难。
这也是为什么1913年袁世凯不顾各界反对,以盐税、关税作为担保,同五国银行签订了《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以5.95%的年息,借款2800万英镑,因为政府实在是没钱周转了。
中国政府善后借款
在财政如此拮据的情况下,北洋政府也难以为继,各种拖欠便形成常态,清室优待费也不能例外,袁世凯在任期间还可以勉强维持,1916年袁世凯因尿毒症去世后,北洋政府内部也开始四分五裂,中央权力进一步势微,财政基本崩溃,全靠向各国举债维持。
这时候每年400万元的清室优待费,像一座大山压在北洋政府头上喘不过气,所以拖欠变得愈发严重,按照溥仪的英国老师庄士敦记载,到1924年北洋政府已经累计拖欠清室优待费数百万元不给。
三、冯玉祥驱逐溥仪出紫禁城,并且修改《清室优待条件》始末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突然倒戈,囚禁了民国大总统曹锟,发动北京政变,很多人都认为冯玉祥废除了《清室优待条件》,其实这个说法并不正确,事实上冯玉祥只是指使内阁修正了《清室优待条件》,而非废除。
《修正清室优待条件》
在冯玉祥的指使下,总理黄郛召开临时内阁会议,以大总统的名义颁布了《修正清室优待条件》,主要修改内容有以下三点:
1、大清宣统皇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
2、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五十万元。
3、清室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可自由选择住居。
这一修正案对于清朝皇室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皇帝的尊号被废除了,紫禁城也不能住了,然后每年400万元的优待费,直接降到了50万元,为了威逼清室搬出紫禁城,冯玉祥直接把大炮架到了景山之上,再不搬走就要跑轰紫禁城了。
清室搬出紫禁城
《清室优待条件》本质上属于清政府与民国政府达成的正式合同,如有修改,按照合同法来说,至少需要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但是冯玉祥的行为,明显属于单方面修改合同,也是置契约精神于不顾。
胡适当时曾义愤填膺的说道:“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但是要说违约的话,冯玉祥表示他也有话要说。
首先最初的《清室优待条件》也没有说把紫禁城让给溥仪长期居住,原文说的都是:“清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意思也就是说紫禁城只是让清皇室暂时借住一阵子,但是不能老住着不走,最终还是得搬到颐和园去。
颐和园
但是问题是当初的协议并不够明确,所谓的“暂居”是多久?“日后”又是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当时南北和谈双方那么多人,为什么在一些重要的条款上用如此模糊的概念。
这就是一个扯不清的糊涂事了,但是俗话说强权底下出真理,面对各执一词的说法,最终谁拳头硬谁有话语权,很明显,清室此时如同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冯玉祥说暂居的时间到了那就是到了。
得了住不了紫禁城,搬去颐和园还不行吗?答案是不行,为什么呢?
这个就牵扯出第二个问题的,对于清室违约责任的追究,清室违约?按理说之前不是一直都是民国违约拖欠人优待费不给吗?
张勋复辟
这得说中间发生的一件大事,那就是1917年6月,张勋率领5000辫子军复辟,溥仪重新登基称帝。开历史倒车的复辟行动遭到全国上下的严厉谴责,很快就在7月12日被段祺瑞率领的讨逆军平定,虽然复辟时间只有短短的12天,但是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从法理上讲,《清室优待条件》的达成是建立在清帝退位这一根本性的条件上,也就是首先清帝得退位,那些所谓的优待条件才算生效。而民国拖欠优待费,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算严重违约,第一没有拒不承认,其次也并没有恶意拒付,只是因为自身财政困难不能全额支付。
但是张勋复辟,溥仪登基之事,就属于极为严重的违约情况,甚至从最根本上撕毁了《清室优待条件》,你违反了退位约定,那么我承诺的那些优待条件自然不复存在了,而且清室已经有过一次复辟行动,谁能担保你不会有再来一次的企图?所以冯玉祥之所以敢于《修正清室优待条件》的理由也是来自于此。
四、结 语
由于张勋复辟溥仪二次登基造成的恶劣影响,基于民众对于君主专制遗毒的厌恶,也为了彻底打消君主专制卷土重来的企图,所以当时全国上下对于冯玉祥废除溥仪皇帝尊号,并且逐出紫禁城的行为,基本都表示强烈的赞同。
而《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在当时同样拥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基础,反对者寥寥无几。这也客观的说明冯玉祥的行为,至少在当时是秉持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我们并不能片面的“以今代古”不客观指责民国践踏契约精神,事实上从溥仪二次登基那一刻开始,清室就已经单方面撕毁了《清室优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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