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信息公示
2024年9月24日,云南能源监管办针对某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培训具体资料、签到表均不对应;培训记录中存在“代签字”情况,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
信息来源:“信用能源”网站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注意:对照旧法,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中去掉了“可以”两个字,意味着只要发现、直接罚款!
重要提醒!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仅将面临重罚
造成后果严重的
甚至可能入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意: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进行了修正,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
一是在本条第二款中增加规定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二是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针对安全生产实践,将刑事处罚阶段适当前移,规定对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三项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
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严刑重罚,并非目的
最终是为了划出红线、底线
进一步起到震慑和警醒作用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需要指出的是:
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
无论是企业领导或管理人员
还是一线生产作业人员
都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松懈情绪
01安全培训不到位、走过场、培训记录弄虚作假,乱象重重!
据统计,在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占90%。其中,由于“安全培训不到位”而导致的技能知识和操作规程掌握不足、安全意识不高等,是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因。
然而,当前一些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然严重落后于社会和技术发展实际,甚至仍然面临诸多实际困难,甚至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走过场”等情况。
再加上从业人员来源复杂、流动性较大、文化素养参差不齐、作业现场客观条件限制等种种因素,传统的安全培训方式手段无法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也难以真正消除“安全培训不到位”这一“重大隐患”。
02更专业、更智能、更实用的培训工具,为安全培训赋能!
为了达到安全培训的目的和效果,依法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应当结合实际,通过更加直观、便捷、轻松、有趣的培训形式,向从业人员传递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培训内容,提升其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才能达到安全培训的理想效果。
同时,当前互联网时代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积极拥抱新兴的技术变革,充分利用好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安全培训工作赋能。
例如,可以采用智能化的安全培训终端、手机移动学习APP等新型培训手段,帮助从业人员更直接、高效地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
或者,利用VR/AR等先进技术、建设智慧安全警示教育中心等,让从业人员沉浸在高度逼真的模拟现实环境中,身临其境的感受事故过程和后果,在震撼的情境体验中潜移默化地牢牢树立安全意识。
03借助智能化工具手段,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化管理!
通过改进安全培训的形式和手段,一方面,除了能有效解决培训效果的问题、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安全培训及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管理效率的提升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以企业人员使用多媒体安全培训工具箱开展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为例:
依托系统内置的安全培训专业课程,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培训计划,预先选择或自由组合、轻松创建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个性化安全培训方案,免去了培训前繁琐的准备工作;通过身份证、人脸识别等自动建立人员档案,一人一档永久有效,一键即可实现批量化的人员管理工作。
此外,培训课件、考核试题等均以多媒体动画的趣味形式现场自动播放,从业人员根据语音提示,通过手持答题器现场集体作答,系统即时自动阅卷判分,实现了安全培训及考核的自动化、无纸化。
同时,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全过程记录均可在系统中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培训档案,并支持导出、打印、签字、纸质留存等,完全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留下有效的管理痕迹。
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数字化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如何将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手段与安全培训工作深度结合,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数智化水平,从而更好地赋能安全生产,是广大企业必须直面的一道“必答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