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相信大家都看到《置换地方存量隐性债务134号文》的新闻了,而且明确表示还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措施。所谓的化债,其内核就是将地方欠的钱由短期变为长期,由上不了台面的“暗债”变成可监管的“明债”,用时间换空间的方式控制债务风险。
那为什么我还说即便是这样,还是救不了聊城呢?
原因很简单,其中提到的隐性债务是非标信托等金融机构借款,至于定融产品,那就是两说了。
那很多人都不知道,定融是什么。
这里简单给大家说一下,定融产品大部分都是城投或者城投子公司通过地方金交所或者伪金交所备案,然后5W、10W就可以起投的一种理财产品。而全国有将近几万家金交所定融的挂牌单位,一个县、乡甚至一个村都可以去找所谓的地方金交所备案。而城投发行金交所类产品,收益给到客户一般都在8%左右,还要加上销售费用,中间人和领导再赚点。您就往15%以上看吧。
而聊城地区的城投,从2021年就开始发行这种定融产品
从22年开始违约以后,所谓的担保、抵押、质押这些在合同里写明的风控措施,在他们眼里只成为了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纸,投资人拿不回投资款,连告都不不受理,大搞司法流氓
要么就是直接对外宣传,我没有违约,你不要污蔑我
要么就是我承认我的债务,但是我现在没钱,大家给我3年时间我保证还钱。
而且基本每家发行主体和担保主体都是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以上所有的表现说明,它们债务压力是非常大的,米是根本没有的,所以他不敢上报全部的隐性债务。
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跟大家探讨一下:
1、融资方违约,城投闭口不谈,是不是就能代表没有这笔债务?
2、违约以后,担保方式里明确写明的土地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为什么不能直接执行?
3、城投债务违约,这笔钱到底用于什么地方了?融资方的领导和关联公司是否有利益勾连?
不是说投资者就要求什么买产品就一定要刚兑,不承担任何风险,如果就是没钱,啥钱都还不上,咱们按照法律的规定该怎么来怎么来。为什么城投公司可以按期归还标准化债券,而个人投资者的钱可以赖着展期?为什么展期了一纸公告都没有,投资者权益如何保障,把投资者利益置于何地?在其他账户被查封的情况下,为什么法院不执行标准债银行账户的资金?
最后,封住嘴,捂上眼并不能解决问题,可怕的从来都不是舆论压力,可怕的是你们拿不出一个让人满意的办事态度!把问题解决了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感谢您的观看,您的点赞和关注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本人只是从业金融行业十余年的一个小小理财师,爱讲一些实话。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或者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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