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古代中国封建君主制时代由皇太后或太皇太后等女性代理皇帝掌握国家军政大事、行使皇帝权力的制度称为“临朝称制”。从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制”,后妃执掌国政之后,其下达的命令已经相当于皇帝的旨意,于是就叫“称制”。临朝称制由西汉吕后始,后世大家比较熟悉的女主统治方式是清朝末年慈禧太后的垂帘听政,二者实际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临朝称制的由来
临朝称制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孝惠七年(公元前188年)八月戊寅,刘盈忧郁驾崩,张良之子张辟疆建议丞相陈平迎合吕后,只有这样吕后才能安心,刘邦时代的老臣们才能避免祸患。
陈平采纳了张辟的策略,吕雉果然很高兴,遂立太子刘恭为帝,自己临朝称制,且拜外戚吕台、吕产、吕禄为将,渐渐开始掌控朝局,朝廷号令一概出自太后,为中国太后专政第一人。
按中国传统男权主义观点,身为后妃只能待在内宫中,而不能上外朝,即所谓“男主外、女主内”。虽然女主临朝、亲裁政事,但在发布命令的时候,并不能直接使用懿旨,而仍是以幼帝的名义,用制书的形式颁行天下。
这么做的用意有两点:
1、虽然皇帝年幼,不能处理国政,但仍然不能剥夺其国主地位的事实。所以太后只能代表幼主代行职权,而不能取代他而迳自下达旨令。2、为避免皇帝成年亲政后,太后还会以懿旨干预政务,杜绝将来产生皇权分化的状况。女主"临朝",却以幼帝名义"称制"的历史,一直延续到清末的慈禧太后依然遵行不替,不过那时换了个称谓,叫“垂帘听政”。
垂帘听政的史书记载
太后临朝的故事,始于吕雉,不过《汉书》中没有提到过“垂帘”二字。
《合璧事类》:晋康帝崩,穆帝即位,时年二岁。皇太后设白纱屏于太极殿,抱帝临轩。
东晋康帝驾崩,年仅两岁的司马聃即位,由其母皇太后褚蒜子摄政,成为史书记载最早的类似“垂帘”故事。
《宋史》:仁宣高太后垂帘,有司请循天圣故事御殿。
公元1085年,宋神宗病故,新皇哲宗赵煦只有十岁。时高太后已是太皇太后,奉神宗遗诏辅佐年幼的皇帝垂帘听政。高太后一执政,任用司马光为宰相,将王安石的新法全部废止。
高太后执政期间,勤俭廉政,励精图治,被后人誉为女中尧舜。“垂帘”一词在宋真宗的章献皇后刘娥时期内东门小殿垂帘开始被后世“女主”所延用,一直到清末慈禧太后止。
慈禧太后垂帘的章程
垂帘听政历经近千年的演变,“垂帘”一词不仅仅只停留在口头上的称谓,还形成了制度,见之于文字。
《清实录》记载,咸丰十一年,礼亲王世铎具奏《垂帘章程》:
1、召见内外臣工
拟请两宫皇太后、皇上同御养心殿,皇太后前垂帘,于议政王、御前大臣内轮流派一人,将召见人员带领觐见。
2、引见京外官员
拟请两宫皇太后、皇上同御养心殿明殿,议政王、御前大臣带领御前、乾清门侍卫等照例排班站立,皇太后前垂帘设案,进各员名单一份,并将应拟谕旨分别注明,皇上前设案,带领之堂官照例进绿头签,议政王、御前大臣捧进案上,引见如常仪。
其如何简用,皇太后于单内钦定御印交议政王、军机大臣传旨发下,该堂官照例述旨。
以上就是“召见”和“引见”两项仪注,召见在养心殿东暖阁,引见在养心殿明殿。
《啸亭杂录·绿头牌》:凡召见、引见等名次,皆用粉牌书名,雁行以进。王、贝勒用红头牌,公以下皆用绿头牌,缮写姓名、籍贯及入仕年岁、出师勋绩诸事,以便上之观览焉。
垂帘皆因男女之防
太后作为全国最有权势之人,为何还要“垂帘”听政,遮遮掩掩的不敢见人呢?
因为太后临朝处理国家大事,当然是要和群臣相见的,可是古代中国封建礼法是男女有别,内外有别。皇太后居中宫,主内治。
到了清朝,在元日、长至、圣寿节,内外文武官员,豫期进表称贺。在行礼这一天,皇太后御慈宁宫,王公重臣都在慈宁宫门外台阶下行礼,三品以下官员在午门外行礼,也都见不着太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如此行事的。
太后有了临朝听政的权利,还是要遵守内外有别的原则,所以只好“垂帘”和群臣相见,宣旨、奏事都在隔帘情况下进行。
根据清末重臣的日记记载,太后的垂帘,并不像某些不严谨的电视剧演义的那样,像是现代社会夏日防蚊蝇的珠帘,从上到下用线穿成一条条垂直串珠缀成的帘子,隔断内外。
《翁同酥日记》:辰正引见于养心殿,两宫皇太后垂帘,用纱屏八扇,黄色。
这是引见时,在养心殿明殿用黄纱屏八扇,起到“垂帘”的作用。
《曾国藩日记》:入养心殿之东间,皇上向西坐,皇太后在黄幔之后,慈安太后在南,慈禧太后在北。
这是召见时,在养心殿东暖阁,因东大墙有一槽栏杆罩,直接罩上一幅黄幔即可。
由上观之,屏和幔都不是帘,总而言之不过有个象征性的分隔,起到男女之防礼法规矩的作用。
社会风尚之男女之防
“垂帘”只是皇室最能体现男女之防的表象,其实在社会民间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古人认为,男女关系的核心,是防,而且是死守严防。完整的表述就是:“男女之大防。”
如果男女大防没守住,那直等于天下陆沉、夏变于夷、中国就不是中国了。
《涑水家仪》:男治外事,女治内事。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
这是理学大家司马光的观点,他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即使是一家人,男女亲人也不能同用一口井、更不能同用一间浴室和茅厕。尤其要求女性,没事不要出中门见外客,就是有事外出,也要遮掩脸面。
一般的文人世家,住宅有内外院之分,妇女在家除了和家人及近亲在内院相见之外,并不和男性来宾见面。家中男仆到上房向女主人回事,须请女主人身边丫鬟婆子代言,如果女主人有所问询,也是女主人在内室说话,男仆在室外回答,这是封建社会的普遍礼法习俗。
由于是相当普遍之事,很多小说家也把这种生活方式写入了他们的作品之中。例如曹雪芹的《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中写道:至次日,薛姨妈命人请了张德辉来,在书房中命薛蟠款待酒饭,自己在后廊下隔着窗子向里千言万语嘱托张德辉照管薛蟠,张德辉满口承应。
可见,整个社会都是内外有别、男女有别的风尚。这种风尚又有诸多演变: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女不杂坐;男女不相问;诸母不漱裳等。
总之封建礼法的设计者、执行者、维护者们,会采取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把男人和女人严格地区分、限制、隔离开来,让他们不能交往,不可接触,不要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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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汉书·高后纪》
《合璧事类》
《宋史》
《清实录》
《涑水家仪》
《翁同酥日记》
《曾国藩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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