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据“宁德住建”官方公众号消息,福建省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涵盖妥善解决安置房建设问题、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优化商业贷款政策、优化多孩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四个方面。
《措施》明确,取消商品住房上市限制,在宁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同时,《措施》提出,优化商业贷款政策,购房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认贷不认房”或“认房不认贷”商业贷款政策,各银行业机构予以支持。此外,优化多孩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同日宁德市还发布了《关于促进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对新购买一手商业办公房地产并取得不小于30平方米不动产权的业主,其子女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适龄子女入学。在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市、县国有企业通过购买、长租、自持等方式将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业、办公用房及无偿竞配建商品房用作人才公寓、周转房等。(来源:中房网)
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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