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周
九原区法院有哪些工作动态
一起看看吧~
工作动态
支持起诉+联动调解 法检合力护“未”成长
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九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
精准施良策 绘就好“枫”景
10月16日,内蒙古法制报刊发文章《精准施良策 绘就好“枫”景——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专题报道九原区人民法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走进人大代表之家
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合九原区审计局、民委、检察院、知行路派出所共同走进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之家,与代表们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代表监督,部分区镇及学校人大代表、村(社区)负责人参加。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金跃明,男,1947年2月5日生
●家庭住址:不详
●公民身份号码:15020419470205****
●执行案号:(2024)内0207执恢397号
●执行标的:36393元
典型案例
当强制执行遇上身患疾病的被执行人
白某某与任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某某未经白某某同意向赵某某赠与款项6万余元,赵某某予以接收。任某某、赵某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作为夫妻一方的白某某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白某某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撤销任某某向赵某某赠与款项,并将款项本金及利息全部返还白某某。经审理,依法判决:一、确认被告任某某向被告赵某某转账的6万余元赠与行为无效;二、被告赵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白某某返还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赵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白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赵某某名下有一套住房,申请人白某某执意要求法官拍卖该套房产。在与被执行人沟通中,执行法官得知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年迈父母的唯一住房,且在银行还有抵押贷款。强制执行该房屋,必定会导致身患疾病的被执行人无家可归。若不执行,又将导致申请人获得的生效法律文书成为“司法白条”,侵害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考虑到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及时向白某某反馈被执行人的现状,并做通其思想工作,一起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一边宽慰被执行人,鼓励她积极治疗,向其释法明理:“虽然患病值得同情,经济困难在所难免,但以患病为由分文不还实在说不过去,想想办法尽快把钱还了。”同时,劝导申请人理解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45000元了结此案。
来源丨各相关部门
审核丨刘ㅤ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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