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马鑫洋10月21日报道:
养老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民计。为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同时深入开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10月21日下午,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暨涉老检察工作”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
活动现场,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林与区民政局副局长、区老龄办副主任金艳会签了《宝山区关于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与涉老检察的实施办法》,旨在加强该院与区老龄办在涉老工作方面的沟通协作,通过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完善法治保障,强化组织协调,全力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各领域合作,构建和谐、稳定的老龄社区,打造具有宝山特色的老龄维权工作品牌。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唐敏芳、副主任徐暘彪分别介绍了涉老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介绍,该院立足宝山老龄工作实际,构建“捕、诉、监、研、防”五位一体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履职的老龄检察工作模式。2024年,共受理老年人(60周岁以上)实施犯罪刑事案件(含捕、诉)129件181人,较2023年同比上升25.2%;受理老年人被害刑事案件(含捕、诉)33件36人,较2023年同比下降17.5%。老年人实施犯罪刑事案件不起诉31件32人。老年人实施犯罪刑事案件类型主要为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老年人被害案件类型主要为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依托宝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对10余起涉老刑事案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为被害人追赃挽损人民币30万余元。办理涉老支持起诉案件8件,涉老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涉老刑事案件开展公开听证34件。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不断推进宝山涉老检察工作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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