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县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派出四个巡察组对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含文联、社科联)、党委统战部、党委编办(绩效办)、发展改革局(含二层机构)、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二层机构)、农业农村局(含二层机构)、审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含二层机构)、医疗保障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期3个月,从 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8—621651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来信请寄至巴马瑶族自治县新建路179号(农业农村局新建路办公区)办公楼203室(请注明需转交的巡察组组别),邮编:5475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
投稿邮箱|bmrmtzx@126.com
新闻热线|0778-621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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