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宁波大学一女老师回家照顾小孩,便把工作重担交给了男同事李某,而李某对额外的工作量不满,发文批评“同事绿茶”,声称“女人就是事儿多,怪不得职场不愿要女人”,其中不乏激烈用词。
事情发酵后,涉事学校回应,已对李某进行严厉批评,责令其停职检查。李某也发文道歉,解释自己因情绪低落,心情不好,才发表了不当言论。
但网友对此不买账,排着队在学校官网评论:男教师发表“先奸后杀”等言论,愧为人师,如何承担“教师”二字?
6月6日,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官微再次发布声明:我院李某在朋友圈发文,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学校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解除其聘用关系。
李某遭解聘冤吗?
评论区中,有人认为处罚过大,称李某是在私人朋友圈中“撒气”,并没有对外公布。也有人认为,李某说的是真理。
首先,朋友圈不是私人“后花园”。
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侵权行为;若浏览者达到5000人,可能会构成诽谤罪。
众多司法案例也表明,法院不认定朋友圈是“私人领地”。
其次,“女人就是事多”这话确实不假,生娃带娃做家务,还要上班不被同事比下去,女人好难。
人非圣贤,不可能强求每个人都对女性多些同情,少些抱怨。但要强调,李某被解聘,绝不是因为这一句话。
少数教师及其学校管理者愧对“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称谓,背离了“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李某作为高校教师,如此恶毒攻击女同事,难道他不愧为人师吗?
学校的工作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个人有私事,可以私下协调,可以换课换岗。人情往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李某私下里接受了别人委托或领导布置的工作,心里又不乐意,在朋友圈里辱骂对方“毫无廉耻”、“不要脸”......如此泄愤,暴露的只是人品。
2019年12月,华中师大甘姓教师在一场教研活动中,辱骂小学音乐教师像“夜壶”,学校需要表演节目就拿出去用一下,不用了就放在床底下。
被骂的老师痛诉:当时全场有100多位教师,觉得人格受到了极大侮辱。
如此名校教师当众粗暴对待基层音乐教师,是否具备基本素质和教养?
校纪委介入调查后表示,对该事件决不包庇,决不纵容,决不姑息。
随后,校方召开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大会,会上,对甘姓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执行期限为2年。
值得警惕的是,教育界将教师职业的底线设置在哪里。
像上述李某这样在背地里侮辱女同事的教师,如果不被学校开除,这难道不是误人子弟,公然扭曲青少年的“三观”吗?
部分素材综合自极目新闻、涉事学校官网、南方都市报等
编辑:白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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