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馆镇人民政府 对 合浦县公馆镇沙垠村185亩蔬菜大棚十年租赁权 进行投标式竞价。
一、标的情况
标的概况
面积
租金起始价
公馆镇沙垠村185亩蔬菜大棚十年租赁权
合约185亩,其中温室大棚面积128.5亩,大棚外分拣空地面积56.5亩
509000元/年
注:以上标的此次公开交易为第一轮竞价,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租。
二、租赁条件
1.本蔬菜大棚按现状招出租,租赁期为十年,按年提前收取下一年租金。
2.第一年的蔬菜大棚租金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字确认移交清单之日起30日内付清。之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付清。
3.蔬菜大棚于租赁合同签订30日内移交给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对移交时租赁土地的现状、四至范围、地上设施及数量等制作移交清单,并签字确认。
4.大棚仅用于蔬果种植。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污染毁坏土地,不得擅自转包他人种植(政府批准除外)。
5.承租方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干涉承租方大棚运营。经营期间水、电、卫生、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要配合公馆镇人民政府对大棚设施、土地性质等进行检查。
6.项目运营过程中,承租方提供就业岗位给农户,优先考虑吸纳脱贫户(含监测户),促进农户增收。对农户开展大棚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
7.承租方需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若经评估造成土地非粮化的,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用作修复大棚的设施及土地费用,不再退还承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承租方应保证大棚能正常使用,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9时开始竞价。
2、竞租地点:合浦县公馆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有意者,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或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合浦县公馆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竞租。
报名者需按时到指定地点统一竞租,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以竞价最高者获得承租权,同时签订租赁合同、缴交租赁押金和租金。若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的,按租金起始价成交。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下班前止。联系人:许女士 18507899568
特此公告。
合浦县公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有需要的老板,
可按上述方式参与竞租!
欢迎加小姐姐微信
来源:合浦县公馆镇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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