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人福医药(600079.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8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艾路明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艾路明、王学海、李杰、邓霞飞、吴亚君、李前伦:经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三是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信息及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艾路明、王学海、李杰、邓霞飞、吴亚君、李前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完善内部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我局将根据下一步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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