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石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伪造公安机关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内容”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经查,石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遂虚构公安机关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事件,制作并发布不实视频,当事人石某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针对石某在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石某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视频,消除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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