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宜丰警方
经缜密侦查、循线深挖
成功破获一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倪某某
犯罪嫌疑人倪某某,福州欧某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
经查,2022年7月至8月,福州欧某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了宜丰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360余万元。福州欧某尼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某某木业有限公司邮寄来的发票后,按月在税务部门进行了出口退税。
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惩罚
提醒广大经营者
遵纪守法
诚信经营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提醒广大群众
切勿外借、出卖身份信息
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注册空壳公司
实施虚开发票等犯罪活动
出借人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来 源:宜丰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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