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李佳英 广州报道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开比价+”让定点药店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一文,总结了辽宁、河北、浙江、广东、陕西等地医保部门对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的探索做法。其中,多地推出了药价查询便捷工具。
例如,沈阳、大连的“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小程序”让公众能轻松查询附近药店的药品零售价格;杭州的“智能寻药一键通”应用则实时收集各定点零售药店的药价信息。此外,深圳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医保价格通”,公开部分医药服务交易价格。
河南动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郑佩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随着‘公开比价+’机制的深入探索与实施,药价治理趋势逐渐明确:先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药店,再治理一般的定点零售药店药价。目前主要针对刷医保卡的情形,监管的是药店医保支付价。”
这可能导致药店选择降价策略以吸引消费者,却与药企想要维价、乃至提价的想法相悖。在此背景下,多方价格战博弈仍在持续。
郑佩进一步表示,在全国药价一盘棋的局面下,国家政策引导形成透明化、规范化的市场秩序,推动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先统一全国挂网价格,并参考最低价格进行标准化,再依据院内价格来规范和管理院外价格,以此推进全国院内院外药品价格的整合。
“公开比价+”主要针对医保支付价
从具体做法来看,各地医保部门对通过公开比价叠加指数监测、价格提醒、数智赋能、典型曝光、跟踪监测等方式,推进药店价格的发现与治理。
在查价方面,沈阳、大连两市推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小程序”,公众可查询就近5公里内药店销售药品的零售价格。杭州试点上线“智能寻药一键通”应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的进销存系统对接,实时收集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的价格信息。
亦有地区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搭载呈现药价的系统。例如,深圳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医保价格通”,全面公开全市医药服务交易价格、平均价格以及价格区间,动态呈现全市销量前20名的医保药品信息,披露销售价格排名前5名和后5名药店信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24年10月23日在“医保价格通”上查询药价时发现,系统提示,“当前数据信息更新至2024年10月13日,供就医购药时参考”。以当期销量最高的藿香正气口服液为例,其药店均价为每盒28.03元,药店价格区间则为每盒21.20至38.50元。此外,部分高销量药品种类,因厂家及包装规格等不同,售价有所差异。一些医疗项目则是分别列出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与社康医院均价,以及整体价格区间。
咸阳则在“咸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搭载“药店药品比价公示”系统,统一采集全市药品基本信息、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其中,售价取自定点医药机构最新一次销售信息并实时更新。
从药价治理趋势来看,是先治理门诊统筹药店,再治理一般定点零售药店;先用量较大品种,再到用量较少品种。例如,河北按照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药店(含门慢、门特)两种类型,每月统计汇总售价信息,及时将药品售价众数、挂网价推送至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提醒。同时,对于超过众数价格的药品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整改。
之后,如何以比价促降价?河北对药品价格差异较大的,价格明显过高的,立即整改;对于药品价格差异不明显,由采购渠道不同、运费等情况产生的价格差异,引导定点零售药店加强自律。
多方价格战博弈持续
公开比价机制实则是一项旨在惠及民众的举措,它为消费者提供了辨识药店价格差异的平台,促进价格透明度。
尽管药店仍保留自主定价的权力,但在消费者倾向于选择低价药店的市场环境下,药店间的竞争日益白热化。一旦有药店采取降价策略,往往会触发同行跟进,形成连锁降价效应。
然而,正如药品价格难以普遍上涨一样,其下降的趋势亦非无休止。
郑佩表示,医保局会将药店的销售价格作为溢价的参考。如果院内的价格高于院外,医保会要求降价;如果院内的价格低于院外,医保局可能会认为药店套取医保资金。
“这种情况促使各厂家统一零售价,对企业来说,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企业正好借此机会调整销售策略,如维价、调整销售模式等。”郑佩进一步表示。
虽然国家医保局对价格进行了严格管控,但药企仍然会尝试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价格体系。换言之,药企倾向于采取小幅、试探性的提价策略。
“对企业来说,无论是为了利润还是未来的集采价格谈判,都需要尽量争取将院外的销售价格拉上去,才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如果企业无法维价,利润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窄。”郑佩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药企的调价尝试,其实也是一种博弈手段。一项关于我国全药价格指数波动特征及其规律的研究亦表明,在药品市场,多空博弈的力度在悄然增长。
上述研究指出,近年来政府对药品价格的严格调控,特别是医保准入谈判和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药品价格,加大了医药企业的经营压力,增强了其寻求收入补偿的动力。随着带量采购范围的扩大和砍价空间的增加,个别药品暗中提价的现象逐渐增多,市场多空博弈的加剧导致药品价格波动幅度增大。
药价趋于透明
国家发改委会同卫计委、人社部等联合发布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彼时,此举被业界视为药品“天花板”价格解除,为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药及专利药高价入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由此带来的药价普涨趋势探讨,则随着国家医保谈判以及药品带量采购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行有了结果。
尽管当前因供应链渠道、物流成本等因素,药品价格在不同地区间仍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来看,我国药品价格正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省际间药品高价现象亦得到了控制。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的价格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要求,将本地的挂网价格与监测结果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偏离监测结果的异常值,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药价整治行动不仅局限于省际间,还进一步扩展至线上线下渠道的价格差异治理,并将药价管理的触角延伸至非公立医院体系。
2024年6月,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发布的《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引起热议。该函件指出,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为锚点,将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等各渠道药价,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比对,发现异常高价,督促医药企业主动调整。
业内认为,这一系列药价治理举措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零售药店的冲击最为显著。
随着各地医保上线医保价格查询工具,零售药店与公立医院的药价趋于透明。有观点认为,这可能对药企的销售策略产生影响,促使药企选择主攻医院或院外市场。
“若价格无法支撑现有模式,可考虑转向商业分销或控销,优化团队配置,以应对市场变化。当前,许多外资企业已开始缩减销售团队,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郑佩指出。
郑佩进一步指出,国内药企面临价格下行压力和转型需求,企业更需要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创新营销策略。药店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医疗服务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依赖医保的盈利模式已成过去,药企可以通过研发创新药、调整销售模式等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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