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
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即日,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在全区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违法使用瘦肉精、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收购、生产、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或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 经营肉、肉制品及预制肉制品的市场、超市、餐饮店等采购、销售病死禽畜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私屠滥宰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屠宰等重点场所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
(六)肉制品及预制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八)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伪造毁灭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8-8883016、110
曹警官:19893815654
王警官:18794148661
邮箱:mjfjzadd@126.com
邮编:741020
举报地址: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麦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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