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敏 通讯员杨国栋 文莹)10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今年以来,北京铁路警方共查处34起限高人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案件。
据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朝阳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18日,G912次列车运行至长春至沈阳北区间时,列车乘警在工作中发现,5号车厢一名男旅客出示的身份证信息与车票信息不一致。随后,乘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马某,因涉嫌债务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G912次列车到达终点北京朝阳站后,乘警将马某移交给北京朝阳站派出所处理。
据马某交代,10月18日当天,因工作原因他需要到北京出差。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无法乘坐高铁。为了方便出差,他向同事借了身份证购买前往北京朝阳站的高铁票。为了进站方便,马某还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当日的普通列车短途车票。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进京途中被乘警发现。
因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马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乘坐高铁、飞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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