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搬迁至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大厦省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办公。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便民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也是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有力推进、探索涉企法治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惠享”的具体体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是法治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作为我省创优营商环境的“一号工程”,其建设进展引人关注。
自2023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作用,会同合肥市等群策群力推动法务区建设落地见效。目前,法务区统一门户网站平台、应用模块、管理平台及法务驾驶舱已建设完成,基本符合上线条件。下一步,我省将强化高端招引,围绕推进产业链、资本链深度融合要求,注重招引以高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支撑的市场化法律服务产业。
近年来,我省在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前不久,铜陵市肆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一笔10万元“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资金,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公司负责人表示,不见面、不跑腿、不用申报、不用走繁琐的程序,直接享受了政策资金补助,省心、省时、省力,让企业可以把更多时间用在创新发展上。
按照“部门发起、企业确认”的方式重构政策兑现流程,铜陵市涉企扶持资金兑现全部实行线上办理,对“免申即享”类政策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兑现,实现惠企资金应享尽享,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铜陵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快“免申即享”政策兑现进度,在扩面、提速和延伸上下功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省锚定“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牵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效能实现大幅提升。特别是针对新官不理旧账和公共政策兑现不到位、协议履行不到位等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和企业投资信心的问题,我省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努力打造说话算数的诚信政府。
当下,在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的同时,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执法扰民扰企问题。对此,我省将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在政府系统深入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通过建立跨部门、多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给执法检查“瘦身”,为企业“减负”。同时,加快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侵企违法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7月25日晚,淮南市反电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预警线索:凤台县某建筑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脑被境外不法分子植入木马控制,公司财务人员可能被不法分子冒充老板诈骗1400万元。淮南市反电诈中心迅速联动凤台县公安局反电诈中心下达处置程序,抢抓预警劝阻“黄金时间”。凤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紧急预警下发后,第一时间同步开展工作,启动警银联动止付机制,上门当面对受骗人耐心劝阻、宣教,使其意识到被骗,成功避免损失,整个过程仅用时40分钟。
针对侵企突出犯罪,我省持续严厉打击,涉企警情集中接处、涉企案件“有案必受”,对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着眼于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我省专门组织开展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落细落实法治重商、安商、亲商、暖商、护商举措,让企业和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舒心发展。2023年专项行动中,全省政法单位负责人接待接访企业家8710人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12项;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省“法治环境”得分全国排名第五,法治指数保持“五大环境”前列。
为给企业发展不断提供优质司法供给,我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推广“五免之城”建设经验,推行证明免交、证照免带、办事免跑、政策免申、轻微免罚。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减证便民”。
聚焦企业反映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我省逐项推进整改,并转化为制度成果。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等,出台《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政法单位建立法治护航配套机制,为常态化政法护航工作提供长效常治的制度保障。(记者 李晓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