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生活水平比起古代可以说是质的腾飞。按常理来说,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现代人都不会想回到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古代。不过,古代有一点却对现代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那就是“一夫多妻制”。
古代随便有点条件的家庭,娶两个老婆都算人之常情,娶个三妻四妾算正常操作,而即使妻妾成群也没有人会对你投来异样的眼光,顶多只是充满了羡艳。
而这项“传统”,即使到了民国时期还依然存在。虽然那时社会上进步青年使劲鼓吹我国应该学习西方的“一夫一妻”,实际上,他们在男女关系这档子事上,甚至比普通还要奔放。
就拿康有为来说,他是我国近代最早提出要搞一夫一妻制的人,结果自己却娶了6个老婆,足见其心口不一。还有民国著名的作家徐志摩,怎么着也算得上是一个接受过西式教育的进步人士。感情生活简直烂漫无边,他本来明媒正娶了妻子,还去勾搭林徽因。结果勾搭不成,还去撬王赓将军的墙角,还把人家的老婆陆小曼给娶了过来。
虽然“一夫多妻制”和徐志摩没什么关系,但他这种行为,比“一夫多妻”更让世人不齿。也难怪作为他和陆小曼证婚人的梁启超在婚礼上破口大骂。
所以,纵观整个民国,“一夫一妻制”只是大众潜意识里的约定俗成,相当于一个共识,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来强制。因此,民国时期算是“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两者共存的时代。
再后来就是新中国成立,我国出台了专门的《婚姻法》,一夜之间,男人纳妾行为变成了重婚罪,传统的婚姻观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出台后,男人们是不能纳个三妻四妾了,但之前纳过妾的人怎么处理?他们受不受法律的约束呢?
其实也是受约束的,《婚姻法》里明确补充了一条,就是专门针对这种遗留问题的。规定:因为父母包办的原因,女方遵从“三从四德”只能嫁给男方,在婚后并没有感受到爱意,没有得到幸福,那么现在可以决定“离开”还是留下。
意思是,当年那些被纳过的妾,现在由她们自己决定去留,因为很多人把半辈子都交代给了男方,一下贸然离开家庭,很容易失去经济来源饿死街头。所以,去留的决定权完全交给了这些女人。
不过,即便她们选择留下,户籍登记上,这家也只能有一个女主人。其他二房三房,她们的定位交由家人自行商量。而且这条法规并不只针对小妾,对正室也同样适用。这是一部以女性权益优先的法规,主要是由于封建几千年,对女性的压迫实在太深。
而法律出台后,很少有小妾愿意继续委身求全的。她们之所以成为小妾,至少还是有几分姿色,随便另找一个也易如反掌,而当正室总比以前干瞪眼强。所以,我国一夫多妻制的尾巴没两年就切除的干干净净,直到今天,已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成了教科书里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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