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狼蛛》简体中文首版上市。我第一时间把它读完。而今,@中信出版集团 对《狼蛛》进行了再版。我还想要再不厌其烦地给大家推荐一次。
可是,推荐的理由……到底是什么。除了迪伦的核心粉丝之外,《狼蛛》确实有可读性吗?
自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肯定开始,究竟迪伦所创作的是否是文学——这一题大家聊的已经够多了。若真要从文学性上讨论,鲍勃·迪伦在《狼蛛》里所展现出来的师承,无论是金斯堡的垮掉派,或是布莱克、兰波、艾略特等,迪伦通过“游戏性”这一后现代主义文学作品的核心特征,打破了文字本身在传递意义上的工具性,“你要把英语当做一门外语,才能读《狼蛛》”,这样的创作方式实现了文本的碎裂,可解读的对象也不局限于文本内容,通过瓦解整个语言秩序来呈现新时代荒原里中的异化和无序。
得了,如果我这么说的话,我跟ChatGPT没啥太大的区别。
实际上,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鲍勃·迪伦创作于1960s末的这一本书,是一本纯正的“发疯文学”。这里头的主谓宾定状补看起来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就像是现在公众号标题:《一个XXXX决定去XXXXX,然后XXXXX》,空白部分可以随意搭配。当然我们可以从《狼蛛》里隐约知道迪伦想要聊什么。女性的困境,世界的战争,年轻一代的失落,等等等等。如书中的这些句子,“我也想去做些有价值的事情比如在海岸上种一棵树但我只是一个吉他手”,“我最恶心有人 / 赞美爱因斯坦 —— 资产阶级幽灵——我最恶心英雄的哀伤”“谁能告诉我美国 / 第三任总统的 / 名字?一个后襟上 / 沾满墨水的姑娘举起 / 手来&说“欧内斯特·塔布”(注:欧内斯特·塔布是一个美国乡村歌手,即这个姑娘的回答等同于别人问总理是谁她说蔡国庆)。
这还算是有逻辑的,还有大量标点符号错用混用乱用的。如果真的要去探讨迪伦在《狼蛛》中的“文学性”,我认为这显然是抓错了重点。因为,《狼蛛》确实是一部失败的作品。迪伦的重要研究者David Dalton就对它盖棺定论:狼蛛是不够认真的垮掉派史诗。
我认为这个评价很到位。“不够认真”并不是说迪伦瞎写。实际上迪伦对里头的用词反复修改(这种发疯文学还要啥修改),但并不代表迪伦足够有能力驾驭他们。同样的题材,同样写发疯和自由,迪伦所表达的跟梅尔维尔和T·S·艾略特有巨大的、哪怕是一个门外汉都能看到的差距。迪伦确实是用《狼蛛》展现了后现代生活中,那些终极意义的失落,可是《狼蛛》确实不够好。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文艺爱好者(你也许不需要是迪伦的歌迷),《狼蛛》对你的意义也许在于:哦,原来天才如迪伦,他也一样会混乱,一样需要努力地走出困境。但天才和普通人的差别在于:当天才一直在创作、一直在书写的时候,事情便会发生。
《狼蛛》创作于1966年。这一年,著名的The Real Royal Albert Hall事件,以及由此催生随后迪伦潜入The Basement,那些神秘的录音带,再到后来的Nashville Skyline、Self Portrait、New Morning——连格雷尔·马库斯都指着迪伦说:这是什么狗屎?
(1966年的迪伦)
诞生于这一阶段的《狼蛛》是迪伦1.0版本之黄金时代结束后的蛰伏期,迪伦需要重新找到自我创作的价值,而《狼蛛》当中体现的是他的自动写作(Automatic writing),即个体创作者在无意识状态下所自然流露出来的表达。
当新左派、和平主义者争相拉拢迪伦成为他们的一份子的时候,迪伦选择的是和所有人划清界限,他甚至要和自己过往的作品划清界限。包括你会发现在《狼蛛》里,迪伦在每一篇的后面都要捏造一个戴着面具的写作者,一个不存在的寄信人,这是迪伦惯用的伎俩,甚至这些署名都是各种屎尿屁。如同David Dalton的精准描述:“一个有策略的演员,他视自己的生活为一部象征性电影……风尘仆仆的歌者、街头顽童、漫游的杰克(Ramblin’Jack Elliott)的儿子、民谣救世主、霓虹灯兰波、旧约先知、亚米西农民、乡村邻家男孩、白面化妆剧演员、帽里藏花的什罗普郡少年、耶稣一般的鲍勃、哈西德派(犹太教)的鲍勃、缠着WWE腰带的晚期猫王、不停巡演的迪伦、杰克·费特、活着的美国国宝。”
迪伦最伟大的地方,是他究其一生都在寻找“我是谁”。“我是谁”,一个滥俗的问题,但迪伦是真正的践行者。我在自己24、25岁的那两年,花了大量的时间听鲍勃·迪伦,最后在某个时刻、在我最低潮的时刻听明白了Now you don't talk so loud,Now you don't seem so proud。再到了我后来成为了中年,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明明这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的时候,也慢慢喜欢上了被马库斯骂成shit的那些作品。我想,如果迪伦仅仅停留在《答案在风中飘扬》,他只是一个琼·贝兹式的青春感伤网红民歌手,给Joni Mitchell提鞋都不配;但他却又写出了滚石,和The Band,继续走上了反叛之路,继续抛出了挑战性的问题。他从来不会甘于成为什么网红歌手,哪怕他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时候,他发疯,写发疯文学,写《狼蛛》,写出一坨坨的狗屎。但是你在今日,再看《狼蛛》,译者罗池形容它是“迪伦的矿难”,哪怕最后翻车了失败了,若没有《狼蛛》,没有《滚雷》巡演,没有那些不合时宜的合成器,没有那些画虎类犬的女声合唱团,迪伦就不会有这样伟大的一生。矿难里,有金子。
对于伟大的人来说,他们的困境也是伟大的。
《狼蛛》就是这样的作品。
想不到《狼蛛》都可以再版
中信,真的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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